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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1-02-26 来源: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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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5日下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认真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精神,总结去年改革工作,研究今年重点改革任务,审议有关改革实施方案。
    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刘文祥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朱志骞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精神;书面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次会议精神和平顶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舞钢市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舞钢市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舞钢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舞钢市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一是要把深化改革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入“十四五”时期,我市发展正处于战略叠加期、蓄势跃升突破期、风险挑战承压期、转型发展攻坚期,实现打造“两示范、四标杆、一样板”这一目标,必须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去谋划、去推动;二是要围绕“五个方面”发挥改革关键作用。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扭住构建新发展格局目标任务,结合实际、不偏方向、不失时机,更加精准地制定改革方案,推动改革向更深层次挺进;三是要坚持“四种理念”推动改革创新。在落实落细改革主体责任的基础上,敢于创新开展工作、善于总结经验提升,承担起先行先试的责任,发掘基层探索与顶层设计“双向”潜能,在改革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上当标兵、作示范、闯路子。
    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会议强调,一要落实改革要求,深入领会改革意图,精准把握改革要求、认真落实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扎实推动改革落地落实;二要确保平稳过渡,此项改革涉及多家权力职责、人事编制的转移整合,相关单位和人员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做到“两个维护”,杜绝出现权责、人事等方面争议和不稳定因素;三要切实发挥效能,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共同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营商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助推舞钢高质量发展,为建党100周年作出应有的贡献。
    市领导李庆豪、任国军、王冬梅、张德民、刘海亮、杨书山、张新奇、李廷甫、杜振军、郭爱珍、顾子杰等出席会议。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记者马文菲  苗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