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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2-11-16 来源: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11月16日上午,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国军,副主任杨志文、张耀忠、朱朝伦、胡东涛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海亮,副市长马鹏飞,市法院院长温丹丹,市检察院检察长顾武修,市监察委、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接受刘朝杰辞去舞钢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表决通过舞钢市十一届人大代表补选办法(草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审议发言,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任国军要求,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论述。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用读、做、写、背、悟“五字法”深入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以党的二十大精神来指导和推动人大各项工作。二要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人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盘点今年工作和科学谋划常委会明年工作安排。要按照上级要求,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对照年初工作计划,进一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奋力完成全年任务。三要高质量筹备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大会筹备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统筹组织安排,切实把所有工作考虑到位、所有责任落实到位、所有预案完善到位、所有问题解决到位,确保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顺利召开。(记者吴小燕  胡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