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松山等9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舞政任〔2016〕2号
舞钢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松山等9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舞钢市委舞干字〔2015〕70号和中共舞钢市委组织部舞组干〔2015〕174号文件精神,经2016年2月19日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李松山为舞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免去其舞钢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谭绍辉为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舞钢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殷清宏、蔡广贺为舞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李海涛为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任命王高峰为舞钢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舞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张晗琳为舞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张英歌的舞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彦伟的舞钢市矿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锻炼)职务。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