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 钢 市 河 长 制 办 公 室 公 告
发布日期:20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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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 钢 市 河 长 制 办 公 室公告
2020年第1号
根据《中共舞钢市委办公室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钢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舞办文〔2017〕50号)的要求,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对我市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乡(镇)级、村级河长予以调整。现将舞钢市河(湖)县、乡、村三级河长调整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县级总河长名单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