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选聘“民间河长”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鼓励、引导、支持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更好地了解与反映群众对美好河湖环境的诉求,营造全社会关心河湖、珍惜河湖、爱护河湖的良好氛围,我市拟在每个乡(镇、街道)聘请 “民间河长”1名。
一、“民间河长”基本条件
“民间河长”是指热心环保公益事业、关心河湖保护、志愿义务参与河道、水库巡查的社会各界人士,或社会团体、学校、企业等单位。
个人担任“民间河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有责任心,热心河长制事业,有较强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能坚持参与河长制社会监督工作。
(三)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关心关注河湖长制、生态环境等事业,熟悉水环境管理工作、有相关志愿公益活动经验。
社会团体、学校或企业等单位担任“民间河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工作安排。
(二)社会团体在相应的管理机关登记。
(三)有涉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经验;临河傍湖、熟悉河湖情况的优先。
二、“民间河长”主要任务
(一)开展河湖巡护,主要包括岸线整洁(河岸无垃圾、无违章建筑、无污水偷排直排)、水面清洁(河面无漂浮物、无杂草)、河湖畅通(河中无障碍、无严重淤塞)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结合河湖巡护,因地制宜开展推行河湖长制、关爱河湖、保护河湖宣传活动,引导带动周边企业、群众积极参与河湖保护相关活动、
(三)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收集反馈周边群众关于河湖长制工作或河湖管理保护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四)带头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合理处置生产生活垃圾、污水,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鼓励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参与河湖治理,推动河湖共治、共建、共管。
三、选聘方法
(一)有意担任“民间河长”的个人或单位,请于9月30日前填写《舞钢市民间河长申请表》,报送至舞钢市河长制办公室。
(二)舞钢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提交报名申请的个人或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遴选,并征求舞钢市本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确定选聘名单,向社会公示。
(三)对公示无异议的“民间河长”进行授权,颁发聘用证书,聘用期限两年,并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待遇
民间河长为志愿服务,不计报酬。对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河长,酌情进行表扬奖励。
电 话:8120016
邮 箱:wghzzbgs@163.com
联系地址:舞钢市垭口文化路3号院
附件:舞钢市民间河长申请表
2021年9月15日
附件:
舞钢市民间河长申请表
姓名 (单位名称) | |
住址(所) | |
电话 | |
活动乡镇 | |
个人(单位) 宗旨 | |
民间河长 承诺 | 我符合舞钢市河长制民间河长的条件,自愿申请成为民间河长,若能被批准成为民间河长,我将认真履行职责,义务参加民间河长巡河护河行动,自觉遵守廉洁纪律,不以民间河长的身份谋取私利,及时全面收集、规范反馈河湖问题,为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贡献力量。 民间河长(代表人):
年 月 日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