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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 索引号 关键词 有效性
主题分类 政策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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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11-10 来源: 浏览次数:

人考中心函[2004]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大连市人事厅(局)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日期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14号)精神,现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推迟到2005年3月12、13日进行,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请各地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1),抓紧时间做好考试的宣传和报名、资格审查、考场设置、准考证编排及评卷等各个环节的考务管理工作。
    为了便于考生了解各地报名情况,请各地及时将报名通知送“中国建造师网”公布,联系人魏静华,联系电话:(010)68394969。
    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本次考试为2004年度的考试,考试成绩按2004年管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在发放答题卡后,应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提醒考生注意,不要报错专业。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名称及专业、级别、科目代码见附件3。
    为了适应一级建造师专业和科目设置要求,一级建造师在考号编排规则上与其它滚动考试不同,具体编排规则详见考前模板。
    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从2005年起,在各类资格考试中,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我们在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并在《系统构建》中进行了修改,即将有关提示功能的图案设为红色,与提示语一起放置在前列。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
    六、各地在接到本通知后,即行组织报名工作,并于2005年2月2日前将试卷预订单(见附件2)一式两份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七、考务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389号)文件,分别上缴建设部和人事部考试中心,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为每人每科10元(6元付建设部,4元付人事部考试中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35元(25元付建设部,10元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各地的收费标准,请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物价、财政部门申报。
    建设部帐号:
    收款单位:建设部(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开 户 行:中信实业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9800000313
    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帐号:
    收款单位: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开 户 行:农行北京分行青年湖支行
    帐  号:190301040011514
    八、有关考试大纲等事宜,请与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行部联系。联系人:张凤珍、胡宝未
    电  话:010-68393865
    传  真:010-68325420
 
    网  址:http//www.china-abp.com.cn
    九、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各地将值班电话于考试前一周上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考务问题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有关试卷问题与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值班电话: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010)64401051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010)68393869、68393913
    附  件:
    1.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3.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各称表

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4年12月 下发考前规则模板
各地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2005年2月2日前 上报试卷预订单
考试时间
    2005年3月12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5年3月13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2005年3月16日前 下发考后规划模板
    2005年3月20日前 各地报送考场信息
    2005年4月23日前 各地完成客观题评卷工作,并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注意接收下发的主观题成绩
 
    2005年5月13日前 公布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