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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正式成立政府债券承销团

发布日期:2015-06-02 来源: 浏览次数:

我省正式成立政府债券承销团


    5月22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了加快推进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工作,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我省于日前正式成立了2015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
  据悉,承销团由16家金融机构组成,其中主承销商6家,分别是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以及招商银行,同时,建行还作为牵头主承销商,统筹负责承销团发行事宜的总协调工作。
  此外,承销团一般成员共10家,分别是中州证券、上海浦发银行、中信银行、郑州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等。
  “今年我省的地方政府债券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将合并汇总期限及发行日期,我省第一批债券规模达51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24亿元,发行期限暂定3、7、10年,额度分别为43亿元、127亿元、127亿元、127亿元;专项债券91亿元,具体发行期限和比例待定。“我省地方政府债券全年的发行规模和批次下一步将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