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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0ywzx-00000-1754-00013 发文日期 2020-12-07 有效性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1754-01-01 12:00:00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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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开展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12-07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开展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开展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平政办明电〔2020〕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行动

二、《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通过专项行动,打击一批长期跨省从事非法营运的企业、查处一批非法营运人员、处理一批非法营运车辆、取缔一批非法售票点和发车点、通报一批典型非法违法“黑名单”企业和人员,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营造安全、畅通、便捷、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三、《实施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专项行动由市统一部署,各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共分三个阶段,其中执法查处工作贯穿整个专项行动全过程。

(一)动员准备阶段(11月30日前)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市政府成立开展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结合我市和本部门实际,制定本行业部门方案。

2.加强宣传。各有关单位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微信等有效载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运营车辆。

3.做好摸排调查。各有关单位依托本单位工作职能,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市交通运输、公安、场监管等部门,比对企业注册登记、车辆登记、驾驶员登记、辆动态监控、包车管理、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公安卡口轨迹系统等相关数据,全面排查两客一危一重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锁定车辆违法经营证据,核实涉嫌违法经营车辆和人员的案件线索,并建立涉嫌非法营运资料库。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1日至2021年1月25日)

1.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市交通运输、公安部门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每个执法队必须有交通运输、公安治安、公安交警的执法人员参加,实行统一行动联合执法。

2.开展集中打击。通过购票跟车、蹲点暗查、流动稽查、网络比对等取证手段,采取定点打击与流动稽查、定时打击与不定时打击、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在旅客集散地、客运站点、高速公路收费站及重要交通枢纽公路路口,增派执法力量,不间断巡查检查,多层次、广覆盖、严厉打击无证营运、非法包车、不依线运行、非法接驳等各类违法经营行为,迅速有效遏制非法营运乱象。对违法经营的企业、车辆、驾驶员,要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处罚到位。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企业安检员、车辆例检员、监控人员等,监督企业予以批评教育、辞退、调整岗位。对聚众拒绝检查、干扰执法、暴力抗法、为违法车辆带路闯关、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进行重点打击,依法严惩。加大对处罚情况的通报,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3.强化联合惩戒。市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文化广电和旅游、商务等部门要按照《舞钢市安委会关于转发〈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的通知》(舞安委〔2018〕10号)、《平顶山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两客一危”车辆有关监管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平安委办〔2020〕44号)要求,适时开展部门联勤、联动,综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等载体,对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将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不良记录纳入“黑名单”管理。

4.做好疏堵结合。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同时,结合我省取消800公里以上班车客运要求,立足实际,采取多种办法,切实解决农民工长途客运出行问题。有关部门要认真调研,摸清我市农民工客运流量、流时、流向,积极与珠三角、长三角地区道路运输企业对接,积极与铁路企业沟通,大力发展接驳运输、联程运输。针对春运、黄金周等客流高峰,开展定制包车服务,实行“点对点、一对一”包车运输。在群众出行密集,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乡镇,增加城乡公交班次,使外出务工人员出行乘坐正规车辆到达长途车站。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月26日至2月10日)

各成员单位要对前阶段的整治行动所取得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成绩进行全面总结,并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把运输市场专项整治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研究建立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重点建立三项机制。

1.部门协作机制。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完善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确保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等信息互通。开展常态化联勤联动,共同查处各类违章行为,形成工作合力。始终营造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2.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各有关部门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获“黑车”案件的人员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以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经营者自觉遵章守法,形成群防群治的氛围。

3.科技管控机制。加大投入,在高速服务区、高速公路出入口、进出市区卡口等安装客运违法远程电子抓拍系统,提高执法管理科技化水平。

 

 原文件:关于印发舞钢市开展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