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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财政局 关于编制2020—2022年全市 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06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财政局文件

舞财[2019]96号

舞钢市财政局

关于编制2020—2022年全市

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15〕3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地方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通知》(财预〔2015〕38号)等要求,结合我市财政管理工作实际,现就编制全市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支持优化结构转型发展,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安排“三保支出”,重点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着力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总结经验、正视问题、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的思路,继续完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在全市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基础上,滚动调整编制全市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并在2020年规划框架下细化完善形成2020年预算;力求在规范完善财政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夯实编制基础支撑、强化预算绩效导向、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努力形成比较成熟的财政规划编制框架、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

(三)编制原则

1.坚持实行“零基预算”;

2.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打赤字预算;

3.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安排“三保支出”,重点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

4.坚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盘活存量,用好增量;

5.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进一步更新和完善部门预算编制信息系统,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凡使用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涉密事项除外)全部公开部门预算;

6.坚持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细化部门预算,对安排的专项经费,政府预算支出功能分类必须细化到项,细化完善“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确保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相衔接;

7.坚持实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资金配置效率;

8.按照“一个统一、五个同步”的基本思路,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9.坚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按照确定的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10.坚持加强政府债务借、用、还管理,继续编制全市政府债务预算,完善政府债务预警机制,强化债务资金管理,扎实做好2020年债券资金申报与预算编制衔接工作;

11.坚持审慎稳妥,留有余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收入安排实事求是,注重发挥财政政策调控作用;支出安排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三保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保持适度财政储备,应对不可预见因素等;

12.坚持预算单位归口管理。

二、切实做好2019年度决算工作,为做好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从2017年起不再办理预算单位结转,各归口业务科室要做好与分管预算单位、国库科之间的年终对账工作,各项支出不得突破年度预算,具体要求是:

(一)财政结转资金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金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和水利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上级转移支付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的结转,由部门预算主管科室、单位提出年度结转意见,国库科负责办理年度结转,预算科结合年度结转情况综合平衡,合理确定年度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调入的基金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的规定,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的办理由非税收入管理局负责牵头,在年度决算时,国库科负责将各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关业务主管科室、预算单位要积极配合。

(二)单位结转资金

各部门预算分管科室(单位)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要统筹谋划2019年未执行完需列入2020年的项目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各项支出,做好2019年预算执行与2020年的部门预算编制衔接工作,均衡支出进度,不断提高年初预算执行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的有关要求

(一)编制时间

各业务主管科室对单位部门预算汇总审核后报送预算科,整体工作需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分项工作按照要求各业务主管科室、各单位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编制内容和时限要求

根据“个人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核定办法,固定专款按审批文件,非固定专项按财力”和“实施‘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改革,确保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相衔接”的总体要求,编制全市2020年部门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

1、收入预算的编制

    部门预算收入主要包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一般拨款(补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或彩票发行费安排的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部门(单位)应根据近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年度收入预算,其中,部门(单位)组织的政府非税收入预算要按国家有关文件批准的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编列。收入预算的编制要积极稳妥,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地反映部门所有收入,不得转移、隐瞒收入。

2、支出预算的编制

    部门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1)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预算按照2019年11月份基本工资、奖励工资、基本离退休费、津贴补贴、特殊岗位津贴、绩效工资、职工医疗保险金、职工住房公积金、职工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职工工伤保险金、职工大病救助和遗属补助等为依据以及有关政策计算填报。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根据《舞钢市2020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核定办法》核定。

全供单位自收自支人员经费和差额补贴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由预算单位向主管业务科室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待预算批复后主管业务科室按预算批复数拨付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期间如有人员增减变动、政策性调资等情况,由主管业务科室自行调整经费支出,不再调整预算。

2)单位固定专款。部门(单位)的固定专款原则上按上年领导审批金额核定,政策规定必须增加的相应按要求增加;政策规定或市政府要求必须压缩或取消的,相应减少或不再安排。需要增加、必须压缩或取消的,部门(单位)应向预算科提供文件依据。

3)非固定专项。部门(单位)的非固定专项,如果没有政策要求增加的,剔除一次性及政策已执行到期的支出因素后控制在上年度预算总量和财力许可之内核定。政策规定或工作需要安排或增加的专项经费,需提供相关文件依据。

4)结转结余经费。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部门(单位)结余资金和结转两年及以上的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且确需再安排的编入本年度预算

5)转移支付专项补助数要全额列入年度收支预算,相关部门(单位)要将本部门(单位)负责的专项转移补助项目列入项目表。上级提前告知补助数要全额列入年度收支预算。财政局各主管业务科室及预算单位要将本科室、单位负责的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项目和金额及时、准确汇总统计,与上级财政部门对口科室核对无误后报送预算科,待本级财力安排的项目和金额确定后,由预算科统一列入年度部门预算。

6)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由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和有关业务科室按照《河南省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豫财办综[2009]64号)的规定编制或审核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收支均要细化到具体项目。

7)财政专户资金收支预算。由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和有关业务科室负责审核全市预算单位的财政专户资金收支预算。实行综合财政收支预算,预算内外不得重复编报单位经费。

8)“三公”经费预算。部门(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各部门在细化2020年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同时,要按照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单独反映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实反映“三公”经费的开支项目和资金来源,扎实做好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9)做好2020年债券项目和资金需求与预算编制衔接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5号)、《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7〕62号)、《关于印发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8〕28号)等要求,2020年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必须严格对应到具体公益性项目,禁止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平衡预算。通过申请债券资金安排的项目,预算不再另行安排。

四、财政局各主管业务科室要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的要求通知分管预算单位编报预算,并将审核后的数据通过新版部门预算编制信息系统发送预算科。根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未列入中期财政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年度预算”的要求,局各主管业务科室要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市级财力状况、项目轻重缓急及实施条件,严格支出项目准入不具备条件的暂不列入规划列入规划的视成熟情况可在年度之间调整,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可列入年度预算,未列中期财政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年度预算

五、政府采购预算由采购办审核后报主管业务科室,由主管业务科室汇总报预算科审批。

六、部门预算批复后,各预算单位按照统一模板格式将相关预算公开资料报送主管业务科室,由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后加盖科室和单位公章报预算科,由预算科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府网站统一公开。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舞钢市2020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核定办法》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