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民政局单位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2016年民政局单位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民政局二级单位 7 个。主要职责是:社会救助,社会服务、退伍安置、救灾救济、婚姻登记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民政局单位行政编制 15人,事业编制56人,工勤编制2人。现有100人,其中:在职人员73人,离退休人员27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 2774.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45.0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9.69万元;固定专款支出 596.96万元,其中:看护纪念碑人员工资1.2万元,定救费用3.2万元,百岁老人补助12.96万元 ,五保户生活款450万元,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129.6万元;非固定专项经费支出 1548.16 万元 ;上级财政提前告知专项资金265万元,其中:2016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196万元,2016年抚恤补助资金62万元,2016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7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原因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7万元,公务接待费4.6万元。“三公”经费合计1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