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矿建街道办事预算基本情况
2017年矿建街道办事预算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矿建街道办事处设管理机构 1 个、二级单位 0个。主要职责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矿建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40人,工勤编制0人。现有37人,其中:在职人员36人,退休人员1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4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6万元。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4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48万元,占53.2%;公用经费支出160万元,34.3%;村级经费21万元,占4.5%;专项支出37万元,占7.9%,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发展经费。
四、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理日常公务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项目。公务接待费用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及相关科室与有关单位业务联系等工作接待。为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所以2017年预算比去年支出有所缩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6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