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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水利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2018-03-02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水利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

说明

目 录

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舞钢市水利局:

内设机构:9个科室。办公室,防汛办,人事档案科,规划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水保科,农田水利科,水政科。下属9个二级单位:水政执法大队,农田灌溉管理所,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水库所,河道所,节水办,仓储中心,打井队,水利质监站。本预算包含二级单位预算。

二、人员构成情况

水利局编制情况:行政编12人,含工勤编1人,事业编35人。实有人员情况:行政12人,事业全供34人,含事业自收自支4人。离休2人,退休34人。水利系统编制情况:行政编11,工勤编1,事业编全供编制182人,自收自支编制13人。实有人员情况:行政12人,事业全供124人,事业自收自支42人,事业差供11人。

三、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主要有防汛除险工作、应急抗旱工作、农村安全饮水工作、小型农田水利工作、水资源管理规划工作、水土保持工作、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河道治理工作等。

    第二部分市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支总计均为675.0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减少60.26万元。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675.03万元,较上年减少60.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5.0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675.03万元,较上年减少60.26%,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75.03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35.3万元,占49.67%;商品服务支出15.73万元,占2.33%;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0万元,占0%;项目支出324万元,占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675.03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023.4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75.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事务(类)支出675.03万元,占100%。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675.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15.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其他支出;项目支出3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238万元),主要包括:防汛、抗旱、河道治理、安全饮水等水利工程。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15.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1.1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下降0.9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71.61%。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4.4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占“三公”经费总额的28.3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5.7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3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对3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903万元。2018年,我单位拟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43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8329303673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