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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林业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3-02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林业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林业局管理的单位共有11个,其中事业单位共10个,直属单位1个。其中正科级单位3个,分别是:舞钢市国有石漫滩林场、舞钢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舞钢市森林公安局。副科级单位3个,分别是:舞钢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舞钢市退耕还林办公室,舞钢市龙凤湖湿地保护管理中心。股级单位5个,分别是:舞钢市林业工作站,舞钢市林业调查设计队,舞钢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舞钢市林政稽查大队,舞钢市老庄木材检查站。本预算包含二级单位预算。

(二、人员构成情况

林业局编制人数共131人;实有人数共128人;离退休人数3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9人,实有人数是10人;事业编制人数122人,实有人数118人(其中7人技术人员,56人管理人员,55人工勤人员)。

(三)、主要工作职能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舞钢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市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初审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5、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7、监督检查各产业对全市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组织指导全市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8、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9、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市级林业资金,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0、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支总计均为987.9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19.75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长较多及专项经费支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987.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7.92万元。比上年增加19.7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987.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87.92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15.45万元,占79.62%;商品服务支出32.7万元,占0.3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2万元,占2.45%;项目支出140万元,占1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85.876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59.44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87.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目标奖、年终奖、取暖和休养费、医保金、养老金、工作保险金、大病救助、其他人员经费等。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985.8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1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1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4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4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8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一个,资金1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9221622799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