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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科协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3-02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科协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舞钢市科协内设5个科室内设机构办公室、普及部、学会部、咨询部,反邪教协会此预算为本机关预算

二、人员构成情况

科协人员编制12人,实有人数11人。

三、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有: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学术繁荣和人才成长二、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组织开展科普活动,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三、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四、开展科普讲座、技术培训,科学论证、科技咨询、技术开发,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五、加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市科协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支总计均为128.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2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2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2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28.2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5.43万元,占52%;商品服务支出5.8万元,占4%;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4万元,占3%;项目支出53万元,占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28.2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124.5万元,占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万元,占3%。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12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5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其他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1.74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58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下降0.0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16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单位督查、检查。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92217154184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