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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舞钢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9-05-18 来源: 浏览次数:

2019舞钢司法局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舞钢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舞钢司法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舞钢司法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舞钢司法局概况

 

一、舞钢司法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平顶山市司法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意见,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意见,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

4、监督指导全市公证工作和公证业务活动并承担相应责任。

5、监督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和司法所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148”法律服务工作。

6、监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7、负责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

8、指导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9、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培训工作,管理局机关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和警务工作。  10、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舞钢司法预算单位构成

  舞钢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办公室、基层科、宣传教育科、政治部、律师与司法鉴定管理科、公证工作管理科、社区矫正办公室、16个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71人,在职人员87人,离退休人员26人。 

                         

第二部分

舞钢司法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舞钢市司法局2019年收、支总计均为923.6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100.05万元,增加12.14%。主要原因:工资增加等。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舞钢市司法局2019年收入预算923.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54.62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9.0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舞钢市司法局2019年支出预算92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1.62万元,占84.00%;项目支出152.00万元,占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舞钢市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54.62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00.85万元,增加11%,主要是工资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舞钢市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54.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854.62万元,占100%。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从2018年起从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应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舞钢市司法局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舞钢市司法局2019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10.5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数比上年减少0.8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具体支出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9.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改革政策、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控公务用车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8年下降0.5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5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减少0.3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文接待费支出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舞钢市司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26.4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舞钢市司法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舞钢市司法2019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辆3辆;单价50.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四)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9年有1个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为上级转移政法专项资金,预算资金总额为69.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舞钢司法2019年部门预算表

 

2811164555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