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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舞钢市劳务输出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发布日期:2017-10-17 来源: 浏览次数:

2016年度劳务输出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一、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规定,具体负责全市劳务输出的统筹规划、管理协调、指导服务,组织实施全市国内、外劳务输出,开展农民工培训、职业指导、信息服务,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劳务输出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劳务输出局单位设管理机构 1 个、科室3个。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劳务输出局2016年收入总计 39.68万元,支出总计 39.6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劳务输出局本年收入合计 39.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9.68万元,占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劳务输出局本年支出合计3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8万元,占10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劳务输出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9.68万元。与 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3万元、支出增加6.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劳务输出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07万元,支出决算为 3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劳务输出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劳务输出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1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5年减少1.23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公务接待费0.2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年共接待4批次、16人次。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舞钢市劳务输出服务局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劳务输出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