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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6 来源: 浏览次数:

 

 

 

 

 

 

舞安委201812

 

关于加强“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安委会督查组

“五一”和汛期将至,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克服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切实加强领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定期督促检查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责任传递到每个车间、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并安排好“五一”和汛期生产经营活动。

二、突出防范重点。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旅游包车、长途客车的执法检查,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要组织对游船、玻璃栈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的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各类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场要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对景区容易发生滚石、塌方、塌陷和栈桥松动断裂等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严防拥堵、踩踏、砸伤、坠落等事件发生。针对节日期间人员流动量大和大型商贸活动多等情况,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隐患,对各类大型集会、商业促销等活动要严格审批报备,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安排足够力量加强现场及周边区域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要强化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督促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动态监控工作,严厉打击超速、超员、不按规定线路和规定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消除不安全因素。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烟花爆竹企业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生产线监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油气罐区防火防爆规定,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和周围存在滑坡、山洪等地质灾害的油气长输管线,都要采取相应方法措施。建筑施工工地及其职工宿舍、临建设施等部位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可能发生的垮塌威胁等,要采取防范应对措施,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作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井口标高低于历史最高洪水位的,要修筑防洪堤,并在井口修筑人工岛;地表塌陷、裂缝区的周围要修筑截水沟或挡水围堤;报废的井筒、钻孔要封闭,并在周围挖掘排水沟。露天开采矿山企业要对排水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防排水系统畅通,并采取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边坡岩体的软弱结构面或直接冲刷边坡,严防坍塌事故发生。要组织专家对尾矿库特别是“头顶库”安全状况逐库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发现隐患立即整改,要明确县乡政府和企业包库领导和责任人,明确包库职责和安全措施,并向社会公示。要定期组织乡(镇)和村干部巡查检查已闭无主库,督促管理主体加强对未闭无主库的检查和值班值守,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对停产停用库的自查自检并确认安全等级,各尾矿库要建立泄洪能力不低于原设计泄洪能力的溢洪道等应急泄洪系统,确保上坝道路、值班室、照明、通讯设施完好,值班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加强安全督导。市安委会督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督导力度,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重点检查 “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值班带班情况、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及隐患整治情况等。对查出的各种事故隐患和问题,要登记建档,监督及时整改到位。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对督导组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积极采纳,认真落实。

四、强化应急值守。“五一”和汛期,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完善应急机制和生产安全动态专报制,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上下畅通。应急处置队伍和人员要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一旦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领导同志要迅速赶赴现场,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2018年4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