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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8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委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驻市企业医院:

现将《2016年全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舞钢市卫生计生委

                                                                         2016年5月4日


2016年全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

2016年舞钢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卫生计生中心任务,结合我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规划和省、市妇幼健康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妇幼健康重点难点问题,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

一、依法规范妇幼健康服务管理

(一)深入学习贯彻妇幼健康法律法规。开展《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普法活动,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协同市妇儿工委开展省“两纲”中期评估工作,推动“两纲”妇幼卫生相关目标任务落实。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规范化管理。

(二)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及我省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时的《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相关规定,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三)严格母婴保健服务准入管理。严格母婴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加强母婴保健法律证件规范化管理,开展信息收集和现状调查,加强机构和人员执业监管,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对爱婴医院的监督,实施动态管理。

二、加强能力建设,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

(四)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积极稳妥推进我市资源整合。

(五)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六)多措并举积极应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分析相关调查数据,摸清和掌握全市妇幼健康服务资源底数,做好资源调配,建立预警机制,有效应对服务资源紧张状况。建立和完善孕产妇与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体系,健全会诊、转诊救治机制,保障转诊绿色通道畅通,保障母婴安全。为符合条件准备再生育的不孕不育患者提供咨询、评估和必要的辅助生殖技术服务。

 三、强化内涵建设,为妇女儿童健康提供优质服务

(七)创新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基层首诊、分级管理的孕产妇安全管理新机制,加强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推广妇幼中医药融合服务模式,发挥中医药在妇幼专科中的优势,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中医妇科、儿科专科建设,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八)争取母子健康手册试点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争取省级试点,将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进行有机整合,以此为载体,为妇女儿童提供主动、安全、便捷、温馨的服务。

(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骨干医师培养项目,加强助产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助产服务、儿童早期发展、新生儿保健、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能力。

 四、统筹做好妇幼健康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十)强化妇幼健康服务项目管理。做好妇幼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提高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提高婚检率和服务质量。继续做好2016年度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项目督导和评估,总结经验,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加大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力度,力争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85%以上;加强产前筛查技术管理,不断提高产前筛查率,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继续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迎接2015年示范工程创建国家级复核评审。探索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 工作。

(十一)落实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结合生育政策的调整做好避孕节育措施优化服务,开展再生育咨询指导,为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妇规范提供取环、复通等技术服务。开展退出育龄期妇女宫内节育器现用情况普查活动,为到期人员做好节育器取出工作。完善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制度,提高避孕药具服务的可及性、便民性。扩大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关爱工作,减少非意愿妊娠。

(十二)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加强健康教育,提高群众优生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强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监管,完善项目规范化管理制度,继续抓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检验质量和信息质量评价活动,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争取早日实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城乡全覆盖。探索建立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协调推进工作机制。优化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批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五、做好妇幼健康的信息管理及宣传等工作

(十三)加强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充分利用《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进产妇分娩信息登记工作。继续做好妇幼卫生监测、年报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管理工作,规范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孕产妇死亡评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完善质控和评价机制,加强数据分析利用。做好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重点地区监测和上报工作。

(十四)加大妇幼健康社会宣传力度。加强妇幼健康文化建设,创新宣传模式,拓宽宣传途径,广泛宣传妇幼健康重大政策和措施,深入挖掘、报道妇幼健康系统先进典型和事迹。组织开展世界母乳喂养周、世界早产儿日、预防出生缺陷日、世界避孕日等重要节点的宣传活动,营造重视和关注妇幼健康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