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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8 来源: 浏览次数:

舞卫计发〔2016〕55号

关于开展创建“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

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计生办:

根据《舞钢市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起,在全市开展创建“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活动。通过典型示范,推动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有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标准

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流动人口健康家庭评比标准见附件。

二、工作流程

(一)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的评选程序:各乡(镇)、街道组织有关企业、学校自愿申报,市卫计委筛选推荐后报平顶山市卫计委流管科,平顶山市卫生计生委流管科以材料核查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评估验收,然后确定报河南省的全省年度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名单和市级表彰名单。

(二)流动人口健康家庭评选程序: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媒体动员、社区组织推荐、自愿申报、乡(镇)、街道筛选,市卫生计生委初步查看审核后报平顶山市卫计委,平顶山市卫计委进行筛选审定后,确定报省里名单和市级表彰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明确工作任务,严格申报评选程序,建立激励机制,保障工作落实。

(二)抓好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好建设和评选活动,坚持富有流动人口特色、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成效显著、好中选优的原则,并按照确定名额,评选出符合评价标准的企业、学校和家庭。

(三)主动培育典型。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合作,在专业指导下,培育本地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选择并主动接洽有积极性的、流动人口(农民工)较多的工矿企业和流动儿童较多的学校,帮助其建立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机制和人员团队,指导其开展日常健康教育和促进活动,并定期组织经验交流。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及时部署,自今年起至2020年,每年10月30日前将本辖区年度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名单和申报材料,以及流动人口健康家庭建设工作情况报送市流管股。

附件:

1. 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家庭名额分配表

2.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3.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学校评价标准(试行)

4.流动人口健康家庭评价标准(试行)

5.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申报表

6.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家庭申报表


 


                      舞钢市卫生计生委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