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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打击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8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开展打击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加强对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美容服务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市卫生计生委决定组织开展打击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舞钢市卫生计生委

2016年10月25日

 

开展打击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加强对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美容服务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的开展,查处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促进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整顿和规范医疗美容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整治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的行动重点:以生活美容机构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10月30日前)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打击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对打击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进行多途径多形式广泛宣传,争取全社会的支持和广大群众的参与,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日至30月底)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辖区内的生活美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不具备资质开展医疗美容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11月底应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及整治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上旬)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建立健全打击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长效机制,完善期排摸与报告制度,采取发现一家打击一家的形式,建立打非台帐,对打击过的窝点进行不定期回访,防止非法行为反弹回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打击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是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需要,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严格执法。打击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事关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辖区要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查实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予以处理,同时要注重执法程序,做到依法行政。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违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违法行为。对于未经批准和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违法医疗美容广告的机构,要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严肃处理。要争取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市卫生计生委投诉举报电话:7282977),对实名举报要100%查处并反馈,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三)广泛宣传,加强引导。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要加强宣传,通过适当的途径,使群众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和健康和美容的基本常识,增强群众自我鉴别和自我保护意识。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经验,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医疗美容行为。 
  (四)及时总结,报送材料。要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填报相关报表。将纸质版(加盖公章)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