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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舞钢市2016年卫生支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8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舞钢市2016年卫生支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委直各单位、驻地各企业医院:
     为深入推进卫生支农工作,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协调发展。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前到乡镇卫生机构定期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卫人〔1998〕26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卫医〔2009〕22号)和《河南省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实施方案》(豫卫医〔2009〕193号)等文件精神,市卫生局决定加大力度,现将《舞钢市2016年卫生支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舞钢市卫计委
                                                                          2016年3月25日


舞钢市2016年卫生支农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舞钢市卫生支农实施方案的通知》(舞卫发[2013]6号)文件精神,促进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卫生技术水平、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继续开展卫生支农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充分利用城区优质医疗资源,发挥城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人才、技术优势,大力开展城乡医疗卫生机构结对帮扶和城区医生支农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卫生院活动。实现卫生支农队伍不断、人员不散,带动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及管理水平的全面进步,并通过“一对一”的资金设备帮扶、技术推广、管理创新等帮扶举措,让优质医疗进乡镇、进社区、进农村,优化城乡医疗资源配置,进一步缓解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统筹城乡卫生事业的协调发展。
   二、卫生支农对象
   在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当年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在农村累计服务三个月以上经历的卫技人员。
   三、卫生支农时间及形式
  (一)时间
   对口支援的时间为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
   (二)形式
     为了确保支农实效,切实提高支农工作的管理,方便城市医院正常工作运转,惠及基层医疗机构,供需双方申报卫生行政部门协调,采取多种形式支农。
   1、可实行定点间断式支农形式,每人累计支农60个工作日。
   2、需要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卫技人员必须在乡镇卫生院定点支农累计三个月。
   3、支农时间采取每季轮换一次的方式,确保卫生支农人员不间断(卫生支农下派人员见附表)。
   4、支农人员理论讲课半天可代替支农两天,疑难杂症会诊一次可代替支农两天,下基层指导工作一天可代替支农两天,手术示教一次可代替支农三天,医务志愿者下乡随访一天可代替支农三天,建立特色专科一个可代替三个月支农。以上项目必须在卫生局科教科申请备案,同时并提供讲课、检查、等相关材料及照片。
   5、支农人员考勤除每天按时签到外,卫生局将按支农人员每天的工作日志及相关材料为准。
  四、卫生支农的内容与要求
   1、实施人才帮扶。各支援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卫生帮扶多种有效形式,突出对受援单位卫技人员专业技能的传、帮、带。帮扶形式上要以驻点服务为主,真正让服务人员沉下去、留得住、出成效。要组成帮扶组,到受援的乡镇卫生院开展以人才队伍建设为主的对口帮扶工作,切实提升基层卫生技术服务水平。
   2、实施技术帮扶。支援医院要积极创造条件,支农人员要指导帮扶卫生院开展工作,并对一些特殊病例进行会诊。即每季一次乡村义诊、帮扶一项实用技术;每月一次业务讲课、开展一次上门随访;每季一次健康宣教、帮扶一个贫困病人。通过三个月的支援,市人民医院要重点提供医院管理、综合医疗、带教培训等技术帮扶;中医院提供农村中医适宜技术推广,扶持乡镇卫生院针灸、康复、理疗等科室的建设帮扶。
   五、卫生支农管理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卫生支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卫生支农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卫生支农工作“一把手”工程,即: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卫生支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调查研究、部署、协调卫生支农工作,及时解决卫生支农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成立专门机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卫生支农帮扶工作。
   (二)进一步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实行目标责任制
支援单位需与受援乡镇卫生院签订帮扶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与义务。将派驻医务人员在受援单位的工作表现作为年终考核、卫技人员定期考核和职称晋升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其个人档案。
受援乡镇卫生院要积极配合支援单位及派驻医务人员的工作开展,为支农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妥善安排派驻医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制定卫生支农工作计划和管理方案,会同支援单位对派驻医务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对派驻人员实行考勤登记,及时将违纪人员和行为通报支援单位,并报市卫生局。支援工作结束时,对派驻医务人员进行考核,出具书面考核意见反馈支援单位。
  (三)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督查,实行考核通报制
下派卫生支农成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支农人员所需工作经费由派驻单位负责解决,不得增加受援单位和群众负担。卫计委每月不定期安排下乡督查、明察暗访,作好抽查记录。市卫生局每季组织一次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在全市卫生系统通报。下派人员在帮扶期间至少向所在单位和市卫计委作两次书面工作小结或工作汇报;派驻工作结束时,受援医院要对派驻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反馈派出单位,作为医务人员年终考核和职称晋升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派驻期间违纪的人员,受援医院要及时通报支援单位,由支援单位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市卫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