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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舞钢市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乡镇卫生院、委直各医疗机构、舞钢公司总医院、社会办医疗机构、委机关各科室:

《舞钢市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委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遵照执行。

 

舞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


舞钢市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疫情

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国家、省和平顶山市疫情指挥部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和市疫情指挥部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要求,为进一步细化我委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做好较长时间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妥善防范化解外来风险和本地潜在隐患,切实保护全市人民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原则:依法管控: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要依法规范、严格管控;科学防治:疫情防控与病例救治工作要尊重科学、依靠科学;精准施策:疫情处置与管控政策实施要分区分级、因时因地;有效救治:病例救治工作要应收尽收、应治尽治,落实“四集中”。

(二)基本目标:疫情防控遵循“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原则,切实降低感染率,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确保不发生第二代病例,确保不发生医护人员感染,确保不发生死亡病例。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市卫生健康委在市疫情指挥部和医疗保障组领导下,原工作领导小组和运行机制保持常态化运行成立的7个工作组,职责不变、人员不减、措施跟进,确保疫情常态化防控慎终如始、做实做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任务,适时开展疫情风险评估,调整应对措施。

(一)组织领导机构

组  长姬冠华  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殷清宏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市疾控中心主任

郭文伟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市计生协会会长

蔡广贺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小红  市卫健委主任科员

任玉玲  市卫健委主任科员

杨耀伟  市计生协会副会长

王红虎  市计生协会副会长

杨自献  市卫健委副主任科员

路延如  市卫健委副主任科员

李洪莉  市卫健委副主任科员

1.综合协调组:负责保持领导小组内部运行机制高效运转,紧跟疫情发展、加强政策研究,密切内部各工作组联系,坚持每日工作收集上报,加强疫情防控相关公文运转,协调落实上级指示和领导批示;加强与市疫情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组间的信息沟通与联防联控;坚持做好疫情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责任领导:郭文伟、王红虎;责任科室:办公室、应急办)

2.疫情防控组:负责结合疫情发展实际,落实好最新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保持疾病防控专家组体制机制不变,组织开展相关技术人员培训;指导医疗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监测、报告、流调工作;加强与集中隔离点联系,跟踪指导做好密切接触者健康管理;组织新冠肺炎疫情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工作,做好样品的运送、检测和结果判定;指导基层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等。(责任领导:殷清宏、蔡广贺;责任科室:疾控科、科教科)

3.医疗救治组:负责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确诊、疑似集中救治,加强无症状感染者和出院病例后续管理。加强医疗救治专家组和重症专家组建设,保持中西医协同机制,发挥中医药在预防康复治疗方面的优势,加强医疗救治专业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指导管理和院感控制工作,适时启用后备定点医院。汇总医疗救治情况。(责任领导:殷清宏、杨自献;责任科室:中医科、医政药政科)

4.综合监督组:督促医疗机构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监督。依法组织开展新肺炎疫情防控执法监督工作,对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责任领导:蔡广贺、杨自献;责任科室:综合监督科、监察室

5.生物安全组: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和临床样本运输的管理等。(责任领导:蔡广贺;责任科室:科教科)

6.宣传舆论组:组织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对接协调宣传部门,加强媒体沟通和舆情风险应对,做好对外疫情发布等工作。(责任领导:路延如;责任科室:宣传与法制科)

7.后勤保障组:负责协调市财政、发改、工信等有关部门,组织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和防疫物资储备,保障医疗保障组后续防疫物资协调、调拨到位(责任领导:郭文伟;责任科室:财务科、规划发展科)

(二)专家组与医疗卫生机构

保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家组和医疗救治专家组运行机制不变,负责疫情防控救治有关应对准备、处置等技术咨询和指导,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急救机构成立相应队伍,按照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1.常态化防控处置机制与措施

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扩散、杜绝蔓延防控策略和推进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正常的形势要求,进一步完善“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处置机制和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长时间的应对准备

(一)健全及时发现机制。

1.重点人员筛查机制。境外来人员在出发前48小时向舞钢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主动报告行程和身体健康状况,严禁未经报告私自来。对境外来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隔离期间出现症状的,及时送发热门诊就医;隔离期满、核酸和抗体检测无异常者,可解除隔离;核酸和血清检测异常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对已在入境地隔离14天、携带有解除集中隔离观察通知单的境外来人员,不再重复隔离。所有境外来人员接触隔离观察后,由所居住村(社区)做好至少14天的健康追踪,发现异常立即送发热门诊就诊

国内重点地区(根据外地疫情动态确定,下同)返人员在出发前24小时向舞钢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主动报告抵具体时间、乘坐交通工具和身体健康状况,抵后第一时间到所在舞钢市集中隔离点报到,按要求出示健康码“绿码”、如实登记信息、接受核酸和血清检测。核酸和血清检测无异常的可安全有序流动,由所居住村(社区)做好至少14天的健康追踪,不得采取歧视性措施。核酸和血清检测异常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详见附件之1.1重点人员筛查管理工作流程图)

2.发热病人筛查机制。加强门急诊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二级医疗机构要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严格“两通道、三分区”管理,充分发挥预检分诊“测体温、戴口罩、健康码、数据比对”等防控“四要素”。根据疫情变化,及时增设、调整发热门诊诊室,动态调整充实医务人员。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患者,进一步详细追问流行病学史,通过简单问诊和体格检查,判断其罹患传染病的可能性。对可能罹患传染病或罹患传染病可能性大的,应立即由专人陪同,并按指定路线(室外距离最短、接触人员最少的原则)前往发热门诊,实施单人单间隔离,及时组织专家组会诊并采集标本检测,落实“四早”原则。全市其他各类医疗机构发现发热病人的,立即登记并上报。尚未设置发热门诊的乡镇卫生院、同济医院、和谐精神病医院、安定精神病医院,应在门诊、急诊分别设立预检分诊点(台),加强问诊、分诊。对符合流行病学史的发热患者,立即指导患者和陪同人员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就近到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相关交接和记录工作,不得私自留诊或拒诊。告知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防治知识宣传培训。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对符合流行病学史的发热患者,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详见附件之1.2发热病人筛查工作流程图

3.无症状感染者筛查机制。加大筛查力度,加强对五类人群的重点监测和发现,一是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主动检测,二是在聚集性疫情调查中的主动检测,三是在新冠肺炎病例的传染源追踪过程中对暴露人群的主动检测,四是对部分有境内外新冠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旅居史人员的主动检测,五是在流行病学调查和机会性筛查中发现的相关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有序开放第三方核酸检测,接受有需求的人员自主检测申请,及早发现无症状感染者。

(详见附件之1.3无症状感染者筛查工作流程图)

(二)健全快速处置机制。

1.疫情信息报告。严格监测报告,规范传染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对经专家组会诊后确认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要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2个小时内完成确认审核并向同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卫生健康部门要2个小时内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疫情信息和相关处置情况,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详见附件之1.4疫情信息报告工作流程图)

2.疫情信息发布。严格依据上级相关规定,疫情信息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疫情信息经省级发布后,根据《平顶山市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工作办法》,及时和媒体沟通,依法依规做好疫情信息宣传工作,回应社会关切。       
   (详见附件之1.5.1-1.5.3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图)

3.病例转运及处置措施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转运工作方案》规定,转运至定点医院按照“四集中”原则进行科学救治,不得擅自允许患者自行转院或离院发现无症状感染者,立即转运至舞钢市集中隔离点实施医学观察14天,隔离期间出现相关临床症状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舞钢市人民医院隔离病区)进行科学治疗,确诊后按确诊病例收治

(详见附件之1.6病例运转及救治工作流程图)

4.流行病学调查与相关管理工作。完善卫健、公安、社区、单位“四位一体”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机制,发现报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溯感染源头,查清感染原因。同时,按照办案的方式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依据患者活动轨迹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做到不漏一人、万无一失。对密切接触者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并进行核酸、血清检测,做到“发现一例、集中隔离一例、采样检测一例”。隔离医学观察期满且检测呈阴性的可解除隔离。对有心肺基础疾病等特殊情况,无法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由所在村(社区)负责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严格落实单间居住和一对一、人盯人措施,每天两次随访、两次测量体温、两次消毒。

(详见附件1之1.7流行病学调查与相关管理工作流程图)

5.加强医疗机构检测能力建设。舞钢市人民医院加强实验室建设,实现县域内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在符合条件情况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开展检测的医疗机构要具备生物安全二级等级实验室及PCR实验室,实施三级个人防护,并做好核酸及抗体检测的实验室质量和生物安全管理。二级医院要积极开展特异性血清学抗体检测。

6.特定场所消毒和人员防护措施。接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后,合理确定疫点范围,立即开展患者家庭及小区内外环境终末消毒,并指导病例所在社区(村)采取管控措施、限制人员流动。落实医疗机构隔离病房、转运工具以及医学观察场所等特定场所消毒措施。加强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病区及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和参与病例转运、环境清洁消毒、标本采集和实验室工作等特定人员的防护,阻断传播途径。

(详见附件1之1.8特定场所消毒和人员防护工作流程图

(三)健全精准控机制。

1.集中隔离观察管控措施。舞钢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要进一步规范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流程,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安排专门车辆(单人单车)将隔离医学观察对象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确诊病例和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医学观察期间若检测为阴性,仍需持续至观察期满。疑似病例排出后,其密切接触者应及时接触医学观察。

医学观察期间,观察对象一旦出现疾病症状(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应立即送发热门诊就医;做进一步排查。医学观察期满时,如观察对象健康状况无异常且核酸、血清检测无异常的,及时解除医学观察。

对原则上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的非“四类”人员,可自愿选择进行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解除隔离判定标准者,集中隔离满7天后可离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居家医学观察直至14天。

(详见附件1之1.9集中隔离观察点管控工作流程图等)

2.公共场所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指导各主管行业部门,因地因时实施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差异化防控,坚持“逐步、适当放开”原则,凡是涉及人群聚集性的活动,应当在科学研判疫情形势的基础上审慎开放,减少集中聚集风险生活服务类场所在做好室内通风、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监测的前提下正常营业,开放式活动场所有序恢复正常营业,密闭性娱乐、休闲场所暂不开业。推广应用扫码出入管理系统,坚持扫码核验、体温检测并佩戴口罩。

(详见附件1之1.10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管控工作流程图)

 3.医疗机构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和规定规范设置门诊候诊区域,严控进入诊疗区域患者数量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强化感染防控,做好医务人员防护,配备相应防护用品,规范做好医疗废物运送、贮存、处置,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地面、空气等的消毒消杀,严防院内感染事件发生医疗机构积极推行分时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分时段就诊预约挂号平台上要在显著位置提示告知预约患者,不扎堆、不聚集。医疗机构应制定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患者入院筛查流程正常医疗服务中持续做好各科室、各环节的全链条防控管理,针对不同科室的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方案和预案,实行一科一策。各二级医院应保留发热病房或者过度病房,对待排除患者进行单间收治一旦发现可疑患者应转入隔离病房,进一步鉴别诊断,降低潜在院内交叉感染风险。要严格执行“陪护证”“一患一陪护”制度,尽量避免探视住院患者,护工固定工作范围,禁止相互串岗。所有医务人员签订承诺书,医疗机构应禁止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的工作人员上岗;禁止他人代取治疗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药品,建立发热、咳嗽药品实名领取领制度;禁止私自接诊发热、咳嗽病人,禁止医务人员之间不登记相互救治。医疗机构应强化医务人员感染防护,落实落细防护要求最大程度减少医务人员感染,要开展全员感染防控理论知识与技能培训,针对不同科室、不同岗位开展专项培训,明晰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要严格医务人员通道设置,做好日常健康管理和排查杜绝发热工作人员(包括保洁、配送、保安、护工等)上岗。

(详见附件1之1.11医疗机构工作流程图)

4.机关企事业单位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指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进入登记体温检测、分散错峰就餐、公共区域定时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员工日常健康监测。对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员工,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督促其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严格集体活动审批,尽量减少会议,提倡召开视频会议,确因工作需要召开现场会议的从严控制参会人数,保持参会人员一定间距,尽量开短会。

(详见附件1之1.12机关企事业单位管控工作流程图)

5.学校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落实教育部门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准备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开学复课。强化返校后管理,整合全市教育、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力量,建立联校驻校助学健康指导制度,开展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健康指导服务;完善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三方案、十制度”,将疫情防控知识纳入常态化安全教育内容,认真落实“晨午晚检”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校园实行封闭管理,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落实学习区、生活区、活动区“三分离”等措施。学生和教职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并按规范流程送发热门诊就医;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学校,立即停课,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针对性防控措施。

(详见附件1之1.13学校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流程图)

6.特殊场所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指导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做好风险防范,开展预防性卫生措施,严格落实人员排查和体温检测、健康监测制度,密切人员健康状况,做好防控物资配备,加强日常消毒、人员防护和环境卫生清洁,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对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人员,立即隔离并及时送医排查;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立即对其可能活动场所开展全面消毒,规范处置个人物品。

(详见附件1之1.14特殊场所管控工作流程图)

(四)健全有效救治机制。

1.建立常态化救治机制。保持原定点医院不变,原隔离病区不撤,预留病区30张床位,保持设备、药品齐全,防护、医用物资到位,保持3支101人医疗救治梯队建制不散,按照疫情态势,调派其他梯队和启动备用定点医院。

(详见附件1之1.15常态化救治工作流程图等)

2.确保科学有效救治。及时组织医务人员开展新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培训,提高“早发现、早报告”意识按照“四集中”的原则,对危重症重症、普通、轻型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实行分区管理、分类救治、定期评估、中西医协同等救治管理模式。严格落实出院标准,体温正常6天,CT检查和核酸检测双确认方可出院

详见附件1之1.6新冠肺炎病例运转及救治流程图)

3.加强治愈患者健康管理。加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健康状况监测,进行6周的复诊复查工作计划。出院后在集中隔离点进行2周的隔离观察,期满后采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对核酸检测阴性的解除隔离观察,对核酸检测阳性的应继续隔离治疗。出院满4周时,安排患者到医院进行复诊,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及CT、血常规等临床(删除)检查。出院满6周时,再次安排采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对全流程中发现的“复阳”人员立即隔离治疗,对其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详见附件1之1.6新冠肺炎病例运转及救治流程图)

四、监测预警与分区分级防控

(一)监测预警。在全省应急响应级别调整至Ⅲ级的基础上, 按照国家最新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结合舞钢市实际组织专家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依据疫情发展变化,及时作出四级预警,做好应急准备和处置

蓝色预警:舞钢市周边县域出现疫情作出蓝色预警;

黄色预警:舞钢市域内出现疑似病例作出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舞钢市域内出现散发疫情作出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舞钢市域内出现聚集疫情作出红色预警。

舞钢市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对预警分级适时进行调整。

(二)分区分类防控。舞钢市作出的红橙黄蓝四级预警为标准,应急响应与处置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

1. 无预警和黄蓝色预警地区。参照低风险地区进行防控处置,实施“外防输入”策略,落实“四早”原则。加强疫情严重地区以及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的追踪管理,做好健康监测和服务。医疗机构加强发热门诊病例监测、发现、报告,疾控机构等相关单位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督促指导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严格落实社区防控措施,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公众防病知识和防护技能普及等工作。

2.橙色预警地区。参照中风险地区进行防控处置,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在采取低风险地区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做好医疗救治、疾病防控相关人员、物资、场所等方面的响应,对确诊病例开展“四集中”救治,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和管理。以学校班级、楼房单元、工厂工作间、工作场所办公室等为最小单位,以病例发现、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为线索,合理确定防控管理的场所和人员,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无确诊病例的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可参照低风险地区采取防控措施。

3.红色预警地区。参照高风险地区进行防控处置,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杜绝蔓延”策略。在采取中风险地区各项措施的基础上,依法按程序审批后可停止聚集性活动、实行区域交通管控。以乡镇街道(社区)为单位,全面排查发热患者,及时收治和管理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城市居民小区(农村自然村)或单位相关场所进行消毒,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流动等管控措施。

舞钢市依据本地预警等级,分析事态发展趋势、评估风险,有针对性地迅速启动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因时制宜调整完善疫情防控领导机制,有序推动疫情防控由战时机制向常态化治理转变,市卫健委持续加强疫情防控救治工作领导,协调落实好防控资金和物资,全面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

(二)强化联防联控。在市疫情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卫健委发挥联防联控牵头部门作用,承担好统筹协调、研判疫情形势、提出政策建议、提供技术支持等职责;强化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联防联控机制,协调指导其他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行业、属地管理,制定好防控措施并落实到位。    

)强化群防群控。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特色优势,组织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扎实开展环境卫生清洁、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行动和健康知识科普宣传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推动全民健康促进行动,构建群防群控的健康防线

强化科技支撑。建立居民健康卡、电子健康卡为识别标识的个人疫情风险警示系统,通过平顶山新冠肺炎大数据筛选系统,及时把医学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境外及国内疫情重点地区返人员、购买退烧咳嗽药品人员等重点人群数据库推送至各医疗机构,确保预检分诊点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及时发现预警患者。

)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疫情防控救治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和指导,特别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网络监督作用。

)强化值班值守。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坚守岗位,常态化防控机制下不得擅离职守,要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应对值守,各级各类卫生应对队伍要时刻准备、随时应战

 

附件:常态化防控机制工作流程图(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