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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二批预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7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二批预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进一步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出,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财政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扶贫办〔2020〕6号)文件精神,经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下达2020年度第二批预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并要求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一、扶贫资金项目预安排计划

第二批预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4434.5万元,按照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要求,从《舞钢市2020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筛选对接5个项目确定为计划实施项目(详见附件)。

二、优化项目实施管理

(一)前置项目投资评审。按照财政投资评审的有关规定,凡需进行投资评审的项目,财政部门要提前组织对相关项目投资预算进行评审,加快工作进程。

(二)优化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各地要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采购项目顺利进行,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规定,由业主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或者在招标时酌情缩短有关时限要求。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工程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公开招标。对必须招标的扶贫项目,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审批程序,尽快落实招标工作;严禁层层降低工程建设类项目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低于省定限额标准的要进行调整。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可以不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要灵活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全面推行在线投标、开标。财政支持涉及贫困村的微小型项目,凡是贫困村具备相关项目建设、运营能力的,可按照村民民主议事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营。

(三)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突岀绩效导向,对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项目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压实资金使用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增强扶贫项目绩效目标与有效防控疫情、促进贫困群众增收、有效防止返贫等任务关联度,加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监控,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扶贫项目资金实际执行与绩效目标偏离的,要督促扶贫资金使用单位及时予以纠正。

(四)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要认真对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相关管理制度,从严管理资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紧迫性,着力抓好工作衔接和组织协调,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进一步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附件:

舞钢市2020年度第二批预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资金规模(万元)

备注

1

产业奖补项目

舞钢市扶贫办

100

2

村集体扶贫产业发展基金

相关乡镇办

1679.5

3

增收奖补项目

相关乡镇办

500

4

道路奖补项目

相关乡镇办

2055

5

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舞钢市老促会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