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答复
舞交字〔2018〕80号 签发人:张晓东
办理结果:C
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
第9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刘素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硬化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关于您在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强农村道路硬化建设的提案,我们认为您这一建议非常好。加强农村道路硬化建设,不但能改善当地群众的出行条件,还能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针对您的提案,答复如下:为响应习总书记对建好“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我市农村公路的通行能力,市政府拟从2018年起,利用两年时间,大力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拟投入资金8亿多元,建设、提档升级农村道路400余公里。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前期的规划、测量、设计工作。关于村组公路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0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中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目前上级交通部门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暂时还无法解决,建议通过其他途径考虑。关于财政一事一议工程,不在交通部门管辖范围之内,建议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相关单位进行组织实施。
希望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多提宝贵意见!
2018年7月2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舞钢市交通运输局8122560 联系人:卢浩远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2份)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2份)
舞钢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