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边定界 中标结果公示
舞钢市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边定界
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1-07-17
2、采购项目名称:舞钢市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边定界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8月3日
5、评审日期:2021年8月26日
二、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2021-07-17-1 舞钢市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边定界
平顶山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市建设路西段270号 1780000.00 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舞钢市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边定界 详见招标文件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30 日历天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严锋 李勇 张国明 闫理明 李群柱(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考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相关收费标准收取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费3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舞钢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平台发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必须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填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舞钢市水利局
联系人:刘宁
联系电话:0375-8120055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舞钢市文化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晓泽
联系方式:0375-6166898 13503759272
地 址:舞钢市支鼓山路建业森林半岛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