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智慧舞钢 智能问答 繁體版
本网站已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

关于征集出版物实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8 来源:市档案局 浏览次数:

舞钢市档案局
关于征集出版物实物的通知

    舞钢市档案馆是国家二级档案馆,具有一流的保管设施,现代化查阅利用工具,是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安全保管基地、档案利用服务中心。为进一步丰富馆藏资源,更好地保存历史,传承文化,不断满足社会各界对档案服务的需求。市档案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有价值的各种和舞钢市有关的相关出版物、图片、实物等,市档案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安全保存的同时制作展板展柜,在市档案馆展厅展出。
    一、征集范围
    1.出版物、报刊、杂志、个人收藏等(舞钢籍以及舞钢籍在外工作人员的作品,或者文稿涉及舞钢内容的作品,不论是学术作品或个人作品均在征集范围);
    2.省部级以上领导在舞钢市视察、检查调研及参加会议、活动的照片;
    3.开发建设时候的老资料、老照片等;
    4.反映我市文化、科技、教育、体育、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的照片;
    5.反映我市历史古迹、风景区、大型标志性建筑、文化广场、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历史文物以及名贵古树等内容的照片;
    6.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照片、实物等。
    二、征集说明
    1.应征资料、实物可附上应征人的姓名、联系方式。
    2.应征资料、实物经档案馆扫描、拍摄后退还至本人,愿意捐献的且经专家认定的具有较高保存价值的资料、实物,给予适当的奖励或者补赏金。
    3.作品档案一旦被征集,由档案馆负责整理、保管和组织利用,并根据需要在市档案馆展厅展出。
    4.对向档案馆捐赠重要、珍贵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市档案馆可发放接收凭证。
    5.对确有保存价值而本人不愿捐赠,也可以协商由档案馆免费以寄存方式代管并签订寄存协议,所有权不变。
    6.应征作品、实物可作相应的文字说明。
    三、征集时间
    2018年1月1日—2018年6月30日
    应征作品和档案资料可以邮寄或送至:舞钢市行政综合大楼一楼档案局办公室(B0115室)。
    通信地址:舞钢市行政新区综合大楼一楼档案局
    联系方式:0375---7281008   0375---7231559 
              13783220888
    联 系 人:院晓伟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