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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清理化解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25-08-19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有效缓解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维护群众权益的原则,依据《河南省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 “登记难”清理化解若干措施》(豫清理化解专班〔2024〕2号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整治不动产“登记难”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5]25号)、《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后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纪发 〔2025]9号)、《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印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2025年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种腐败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纪发[2025]4号),参照《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的意见》(舞政【2019】21号)和《舞钢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关于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的补充意见》(舞土委【2019】1号),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清理化解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结合舞钢市实际,制定《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清理化解若干意见》。  

    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在2025年8月19日-2025年9月19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将意见建议(须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反馈至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人:李运涛

    联系电话:(0375)7231529。


附件: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清理化解若干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