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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8194
信件名称: 河南省舞钢市美丽田园农业有限公司金正华长期拖欠农民工资黄庄村党支部书记黄广喜为不承担担保责任知法犯法让利用工作之便扶持违法企业
信件分类:
提交时间: 2020-07-08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关于河南省舞钢市美丽田园农业有限公司金正华以及为金正华做担保的黄庄村支部书记黄广喜,自2018年至今一直拖欠杨海、梁美丽夫妻二人工资一事,请求领导依法秉公处理,维护基层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帮助老百姓拿回所拖欠工资2.3万元。在这个依法治国的中国,在各位上级领导英明的领导下,在河南这片净土上,一个违法企业还与党支部书记勾结,一边享受着政府的大力扶持,一边还违背《劳动法》继续拖欠老百姓的工资,这样企业至今还在运营,实在是给政府蒙羞!给河南蒙羞!更是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知法犯法的表现! 不仅如此金正华还在黄庄村党支部书记黄广喜的帮助下,成为河南省舞钢市加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操控者”。这个公司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影响力大。该企业注册资本达到500万人民币,黄广喜担任该企业监事一职。这样一个公司的“实际操控者”为了不支付所拖欠的工资,恶意转移名下财产,请领导为我们老百姓做主,匡扶正义,严查违法企业! 作为黄庄村党支部书记黄广喜书记,本应该是人民的公仆,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却为了与金正华之间的不法私利多次出面为金正华担保会将所拖欠的工资给我们,而后又编造谎言继续拖延时间或是失联!不仅如此他滥用职权,利用职权之便继续扶持违法企业,让违法企业逍遥法外,这种无视党组织,知法犯法,不作为、以权谋私的恶劣行径不仅是个人行为,他行使的是国家、是党给予他的权力,他知法犯法,滥用职权,让违法企业猖狂而上、肆无忌惮更是对国家、对党组织纪律的蔑视! 这样的党支部书记危害老百姓,压榨基层工作者,损害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我们老百姓来说这样的村官犹如“吸血鬼”一般!对上欺瞒领导、蔑视党的纪律,对下压迫剥削欺骗老百姓,这样的村官无视法律法规,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请领导严肃依法调查处理,让黄书记依法承担担保责任,帮我们拿回欠款,为国家长治久安扫清障碍! 作为国家政府机关的劳动监察大队,屈磊同志本应依法处理好此次拖欠工资的相关事宜。然而一直以来屈磊同志对金正华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无底线纵容!屈磊作为公职人员,知法犯法,不担当,不作为,滥用职权欺负老百姓,为了推脱他的责任、给政府回复,现在又要无视工作程序,想要草草了事,想要推卸责任,这样的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不履行工作职责,违规操作,任由非法企业为非作歹,欺负基层老百姓,是国家之害,应该依法处理,以儆效尤! 作为基层老百姓,我们无权无势,只能向政府寻求帮助,请领导依法调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帮我们拿回拖欠工资款2.3万元并依法严肃处理违法乱纪的行为!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舞钢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8-04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通过市长信箱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1、市委全面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调查核实,黄某参与协调金某拖欠杨某、粱某夫妇工资一事,属于帮忙行为。协调过程中,黄某从中未收取过双方财务。黄某未参与金某的生产经营活动,与金某之间也没有任何不法私利交易。 2、市委全面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查:2019年12月25日,舞钢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到网民杨某投诉舞钢市美丽田园公司负责人金某拖欠其夫妇二人工资款共23000元。市劳动监察大队直至2020年6月下旬找到金某,7月6日金某将5000元现金交给屈某,表示用于支付部分工资。当天,屈某将现金交到市劳动监察大队财务处。因无法联系到杨某,经与粱某核实后,于7月22日通过邮政银行将该笔现金汇到梁某提供的杨某银行卡内。经调查取证证实,未发现屈某私自扣押金某用于支付杨某、梁某二人的部分工资款5000元现金的情况。 3、市委全面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查:该案件经批准延期的调查完成时限应为2020年5月15日。因案件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调查时间超出限定时间,存在超期办理情况。市委全面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核实结果,针对屈某在办理杨某投诉金某拖欠其夫妇二人工资款案件中超期办理案件的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建议市人社局党组对屈某采取批评教育处理。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支持与信任,如后续有疑问,请直接拨打舞钢市纪委监察委电话:0375-70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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