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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2176
信件名称: 政府能不能牵头帮职工办理一下房贷的商转公,学习商丘做法
信件分类: 求决
提交时间: 2021-04-17
信件内容: 全省首家!商丘无需结清贷款就可“商转公”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谭勇 4月9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商丘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实现了顺位抵押,这一创新业务办理模式大大方便了缴存职工,系全省首家。 随着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不断扩大、原先一部分职工在购买住房时由于不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无奈选择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现在这部分职工已经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随着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不断提高,这部分缴存职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愿望愈发强烈。 为回应群众期盼,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多方调研、多次协调,出台《商丘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在本市已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在还贷期间可以申请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转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针对绝大部分职工的住房按揭贷款余额较大、垫付资金很难实现的实情,商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创新工作方式,采用了顺位抵押模式。该模式在维持原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登记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办理公积金贷款第二顺位抵押权的方式,实现了不需借款人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即可直接发放公积金贷款到原贷款的商业银行账户,来冲抵原贷款余额,降低了职工购房成本,节省了商转公贷款的时间,简化了办理流程。 据介绍,目前,商丘市12家商业银行均可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商转公业务自2020年12月上线以来,受到商丘市广大缴存职工的好评,近期商转公贷款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业务中占比已达16.8%,放款金额达到1.3亿元,大大地减轻了缴存职工还款压力,使缴存职工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优惠。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舞钢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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