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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6072
信件名称: 舞钢市万凯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未经强制认证的灯具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4-04-07
信件内容: 舞钢市万凯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院岭街道马庄新村9号楼2单元103号01室)在天猫商城开设的店铺【奥派优旗舰店】我在该店购买的产品名称:新国标生鲜灯,产品型号:R-250电压220v,产品功率75w,生产商:中山市若阳电子电器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汇总(更新日期:2023年11月),在国家质监局无法查询到该商品的强制认证信息或自我声明信息,怀疑该商品存在安全隐患未经3c强制认证或自我声明, 商家涉嫌销售3c强制认证目录内未经认证的商品,请贵局加强检查工作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制度规范落实、防患于未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望贵局辖区内经商者诚信经营而无欺诈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舞钢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04-1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通过市长信箱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被反映人经营的舞钢市万凯商贸有限公司是一家网络销售公司,经营店铺为淘宝平台“奥派优旗舰店”。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舞钢市万凯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该公司有反映人购买的“新国标生鲜灯”商品实物,被反映人已将该商品从淘宝店铺中下架。反映人购买的“新国标生鲜灯”已经退货退款。经调查,反映人购买的“新国标生鲜灯”是一款光源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中明确指出,需要强制认证的“照明电器”不包括光源产品,故该商品不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我局执法人员提醒被反映公司负责人在网络经营中要做到依法依规、诚信经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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