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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舞钢市卫生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含二级单位)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0-08-13 来源: 浏览次数:

2020年舞钢市卫生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含二级单位)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舞钢市卫生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舞钢市卫生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舞钢市卫生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舞钢市卫生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基本概况(含二级单位)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舞钢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舞钢市卫生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舞编[2020]17号)文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决定,舞钢市卫生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调整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平顶山市关于卫生城市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卫生城市建设工作目标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卫生城市创建与巩固工作。

2、开展全市全民健康教育活动。

3、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城市建设,指导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创建;推动环境卫生治理与除害防病,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4、开展卫生城市建设工作交流、合作和有关科学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信息报送、传递。

5、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卫生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卫生健康知识,提高城乡居民的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

6、参与研究制定城市卫生日常管理办法,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奖惩办法。

7、设立热线电话,接受市民对城市卫生方面的投诉并协调解决。

8、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舞钢市卫生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舞钢市卫生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卫生城市服务中心本级预算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

1、舞钢市卫生城市建设事务中心本级

2、舞钢市健康教育所

第二部分

舞钢市卫生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含二级单位)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舞钢市卫生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收、支总计均为 209.00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减少 36.49万元。占14.86%。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舞钢市卫生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209.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9.00万元;政府性基金0.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舞钢市卫生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 20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14万元,占65%;项目支出 73.86万元,占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舞钢市卫生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09.00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36.49万元,下降14.86%。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舞钢市卫生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09.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04万元,占45%;医疗卫生(类)支出114.95万元,占55% 。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 (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舞钢市卫生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61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0.02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改革政策,行政事业单位不再购置公车,所以2019年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020年比2019年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公车改革政策,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控公务用车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0万元,预算数与2019年度决算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舞钢市卫生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舞钢市卫生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4.4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政策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舞钢市卫生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舞钢市卫生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车辆0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2020年舞钢市卫生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有0个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含二级单位)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舞钢市卫生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10187213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