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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林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0-11-20 来源: 浏览次数:

枣政〔2020〕73


枣林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行动方案

各村、企业及相关单位:

冬春季节是火灾事故多发季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0]7号)及省、市政府有关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发生,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遏制亡人和有影响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重点领域针对性排查治理。扎实开展棉纺企业、商场、市场、餐饮场所、儿童游玩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化整治突出风险隐患,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督促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加强防火巡查和值班驻守,进一步 加强电动自行车防安全管理,细化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日常监管职责,完善全链条监管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整治生产、销售、改装、停放充电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督促各类学校对实验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重点部位开展检查巡查,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加大对养老福利机构消防设施维修和投入力度,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治理。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医疗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开展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要巩固近年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促、一抓到底。进一步加大电器产品生产流通、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等环节治理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

(二)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消防安全集中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电气线路老化、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设置维护不规范、安全培训不到位、违规留宿人员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通过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等综合措施,全面改善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的消防安全条件,提升抗御火灾的能力。

(三)营造消防宣传浓厚氛围。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在广播、电视、报刊设立消防专题专栏,常态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提示字幕;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及时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媒体定期推送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加强道路和小区消防橱窗建设,督促沿街单位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等高频次播发消防安全警示提示。

(四)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媒体发布季节火灾风险提示,要明确工作责任,分行业分层级抓好消防培训工作,提商行业系统消防管理水平。督促社会单位组织对物业企业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结合高危行业领域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消防安全纳入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内容,加强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演练。对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要上门开展宣传教育。

(五)强化基层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派出所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间消防监督执法的通知》要求,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夜间巡查。组织开展出租屋、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居民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六)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各单位要提前对商业促销及其它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全面摸排检查,紧盯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全国“两会”、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对重点场所集中开展检查,对夜间营业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督促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火灾风险。

(七)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各村、企业及相关单位,对2020年底未完成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的,实行挂牌督办整改。完善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对老旧住宅小区路侧停车场,研究推行居民优惠停车措施。对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住宅,研究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冬春期间,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对确不能清理完毕的,要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要组织高层住宅管理使用单位开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检测发现的问题要逐项组织落实整改,能当场改正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火栓正常供水。

(八)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各村、企业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原则,以村为单位,分行业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和冰雪游乐场所等,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使用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沐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要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动态监管,对使用、销售夹芯板材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15日前)。各村、企业及相关单位分别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职贵、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3月25日)。 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深入组织开展本辖区、本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治理。要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及时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在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31日)。各单位要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研判预警。各村、企业及相关单位要定期组织研判冬春季节火灾形势,及时通报重点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系统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二)集中培训发动。对网格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群开展集中培训,理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掌握整治标准和检查方法。

(三)组织单位自查。各单位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 活动,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标牌。

(四)严格执法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列出检查清单,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消防救援机构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要求依法严格执法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单位,依法从严从重惩处,落实“四个一批”(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相关要求。

(五)重点约谈推进。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村、企业及相关单位,镇政府将约谈村、企业及相关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负责人。消防救授机构重点约谈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六)集中曝光督办。落安火灾隐忠集中曝光制度,镇防火安全委员会将定期组织公开曝光单位名称、主要隐患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大力营造舆论监督氛围,倒逼隐患整改。

(七)强化综合监管。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市场监管部门应将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其消除隐患。鼓励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底线思维,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坚持和完善专项行动中形成的有效做法,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领导。镇防火安全委员会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行动领导小组,镇长马国辉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承担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会、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安全执法协作联动,织密安全监管网络。

(四)严格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依规依纪问责处理;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依法从严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村、企业及相关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20年11月20日前报至镇应急办; 11 月起,每月24 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 2021年4月5日前报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枣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