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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八台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12-15 来源: 浏览次数:

 

 

 

 

 

     

政策解读:八台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又将迎来建党100周年华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具有极端重要意义。当前气温回升,降雨偏少,风干物燥,加之正值工矿企业复工复产高峰,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全面恢复,火灾风险持续攀升。为深入贯彻落实舞钢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动员各单位、各部门全力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针对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火灾数量,遏制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步骤

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3月21日前)各单位分别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全面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3月22日至6月20日)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各单位对工作情况组织检查验收,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交办事项整改方案,民政、应急、派出所等部门要扎实做好“回头看”工作交办事项的整改工作,把交办事项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对养老机构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指导,有效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同时,不断加强消防监管力量建设,完善部门情况通报、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二)分行业开展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各行业主管部门部署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对所属单位和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镇中心校牵头开展对学校、幼儿园的检查;民政所牵头开展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检查;卫生院牵头开展对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的检查;城管所牵头开展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及燃气安全防范的检查;文化站牵头开展对娱乐场所、文物建筑、旅游景点的检查;应急所牵头开展对危化品经营企业和对工矿企业的检查;畜牧站开展对畜牧养殖加工企业的检查;交通所牵头开展对汽车客运站(点)以及营运车辆的检查;市场监管所牵头开展对超市、市场的检查及对消防产品、电器产品及设施的检查;文明办牵头开展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检查;邮政部门牵头开展对快递物流仓储企业的检查。其他行业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所属单位、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派出所牵头开展对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检查,并积极为各行业系统检查提供技术指导。

1、前移火灾防范关口。重点围绕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部位人员值班、电动自行车管理、消防设施运行的值班值守等情况开展自查排查,强化各项超常防范措施。

2、提升管理人员消防业务素质。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教育培训,将消防常识、逃生技能、岗位消防职责等纳入行业系统业务培训内容,落实员工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熟悉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开展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制定完善行业系统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建立完善火灾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分析研判,紧盯火灾高危场所和岗位,实施标准化管理,强化隐患动态管控,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三)组织开展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及居民楼院消防安全排查。3月底前,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镇域企业位要全部成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不少于2人的专职人员,配备办公、检查等基础设施设备,集中开展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及居民楼院消防安全检查。

1、清理违规住宿人员。对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违规住宿人员坚决予以清理,对因值班值守等确需住宿的,不得超过2人,且对住宿与经营部分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住宿部分外窗不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纠治违规用火用电。对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存在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吸烟、使用明火做饭(餐饮场所除外)、取暖、焚香祭祀等行为予以劝阻,督促规范电气线路敷设,不得将电动车在场所内停放充电,场所内禁烟禁火、杜绝明火做饭、取暖,改进焚香祭祀方式,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3、打通疏散通道出口。督促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及居民楼院规范物品设置,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摆放货物、堆放杂物,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4、严查泡沫彩钢板建筑材料。对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及居民楼院使用的易燃泡沫彩钢板建筑实施“零容忍”,督促立即进行拆除或者更换为不燃材料。

5、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督促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配备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器材,推广安装简易喷淋、智能独立式感烟报警器、室内消防软管卷盘、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等消防设施,增强初期火灾扑救能力和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6、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指导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负责人及居民楼院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规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使用,严禁在楼道、走廊、阳台、电缆井、电表箱等区域堆放可燃杂物,严查电动车在楼道、走道及室内停放、充电,严防发生“小火亡人”。

(四)强化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供电所要组织对重要供电线路、供电设施进行排查,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规范等问题。派出所、卫生院、中心校、民政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要积极推进超市市场、宾馆酒店、公共娱乐、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场所安装电气火灾智能监控设备。

(五)切实做好重要时段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等重要时段,要对辖区节日期间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商场市场、旅游景区等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清明节前,要组织各部门,突出对人员集中的祭祀场所开展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五一节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具有节日危险性的单位场所开展集中消防安全检查。

(六)全面开展消防宣传警示教育培训。5月底前,要在辖区沿街门店、九小场所设置消防安全提示牌,在居民楼院、小区公告栏、农村主要街道两侧墙面和文化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固定橱窗或墙体标语。6月底前,社区居委会、各村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要逐家逐户发放灭火逃生自救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对重点地区开展“敲门行动”,“登门入户”向业主、员工和租户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和自救逃生常识。大检查期间,各部门要针对行业、系统特点,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四、工作措施

(一)精准研判风险。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火灾形势,部署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有关部门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二)开展约谈提示。镇防委将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单位和行业部门进行重点约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三)集中曝光督办。大检查期间,每月25日集中曝光各类严重火灾隐患,以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对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督促隐患单位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明确整改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是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镇不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切实把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总体部署、检查和考评之中,迅速成立机构,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对于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落实,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要建立政府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健全完善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镇防委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律跟踪督办,推动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扎实开展。

(三)严格执法,严厉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铁腕打击,严格依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重罚的重罚、该拘留的拘留,确保检查一家、整改一家、合格一家。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限期予以消除。

(四)强化协作,严格问责。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排查,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切实形成整治合力。凡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单位工作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21年3月30日前报送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