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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居民购买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通告

发布日期:2023-03-13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居民购买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通告






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范围

1.补贴人员:凡在舞钢市境内购买商品房及商铺(不含二手房)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购买人。

2.补贴对象:本次补贴是指2023年3月30日(含当日,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前购买并签订购房合同(已备案)的商品房及商铺。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商品房及商铺)

1.商品房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间)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具体如下:凡在2023年3月10日至3月3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凡在2023年 3月30日之后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以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

2.商铺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间)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具体如下:凡在2023年3月10日至3月30日期间缴纳商铺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凡在2023年3月30日之后缴纳商铺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以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

三、契税缴纳办理方式

结合我市实际,采取现场缴纳方式。纳税人可携带资料进行现场缴纳。

1.办理地址:舞钢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契税征收窗口

2.纳税人需携带有足够余额的本人银行卡(不支持信用卡),并结合本人不同情况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仅限商品房且非全款:

纳税人未婚: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户口簿、房屋图纸

纳税人已婚:身份证(夫妻双方)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结婚证、户口簿(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房屋图纸

纳税人离异: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户口簿(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房屋图纸

纳税人丧偶: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户口簿(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簿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房屋图纸

补充:第一、若为全款则仅需携带身份证与开发商来相应窗口共同办理;第二、纳税人购买的商品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或家庭第二套住房的需要提供家庭唯一住房或家庭第二套住房证明,该证明由二楼不动产大厅提供;第三、若纳税人办理的为商铺且为全款,则仅需携带身份证由开发商带领共同办理相关业务;若非全款,则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房屋图纸并由开发商协助共同办理。

3.若纳税人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可进行委托办理,可携带公证书(或公证处委托书)以及视自身情况参照项目2准备其他资料。

(购房发票补充说明:为销售不动产正式发票,发票票面信息含增值税税额)

4.契税缴纳现行适用税率如下:


房屋面积

税率

家庭首套住房

90㎡及以下

1%

90㎡以上

1.5%

家庭二套住房

90㎡及以下

1%

90㎡以上

2%

家庭三套(含)住房以上


3%

其他商品房及商铺


4%

注:1、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2、签订日期为2021年9月1日之前的合同,家庭三套(含)住房以上税率为4%

四、补贴资金发放

1.缴纳契税后,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补贴。申请时需提供纳税人本人银行卡(不支持信用卡)、身份证、购房发票、完税证明的原件和本人联系电话。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逾期不申请,视同放弃补贴。

2.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收到材料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纳税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五、咨询电话

契税征收及补贴咨询电话:0375-7281655

六、本通告实施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七、本通告解释权归舞钢市财政局、舞钢市税务局、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舞钢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舞钢市财政局 舞钢市税务局
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舞钢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