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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印发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农业农村部印发的《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发布日期:2020-03-16 来源: 浏览次数:

从财政部、原农业部印发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农业农村部印发的《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涉农补贴主要有: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015年5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农业部启动了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试点,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主要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如何申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平遥县为例,补贴申请程序如下:1、面积申报。以村为单位组织农户据实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登记表》,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已确权登记面积以及“六不补”面积、申报补贴面积等信息。经农户签字认可,村委会签字盖章后,在村委会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村委会负责留公示照片),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2、面积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信息进行逐户审核,对核实的补贴面积与农户申报的补贴面积不一致时,经农户本人签字确认后,对农户申报信息进行调整。3、面积确认。乡镇人民政府核查确认后,汇总经农村事务管理中心审核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将电子版、纸质版、公示照片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收集汇总后,上报县政府审定,作为财政部门发放补贴资金的依据,同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2、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的补贴对象是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经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自主申报、村委会初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复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抽查核实。

3、农机购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报废更新、新产品试点等方面。农机购置补贴按照“自主购机、资金申请、机具核验、资格确定、信息公开、提交材料、资金兑付”的程序申请。购机者携带所购机具及其产品合格证、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

4、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贴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贴主要用于支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等方面。此项经费一般以免费培训的方式支出,并无补贴。

5、草原生态保护补助

经国务院批准,“十三五”期间,国家在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8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8省区”),以及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等5个省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以下统称“5省”),启动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根据2016年3月1日,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2020年)》的规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包括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和绩效评价奖励。具体如何申请补助可向县农业农村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