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垭口街道2022年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2-07 来源: 浏览次数:

 

    垭口街道2022年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河南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的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的通知(豫人常办2021〕57号2021年12月1日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中共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及《舞钢市2022年市、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换届选举的意义、指导思想和原则

2021年—2025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

这次市、乡人大换届选举,是在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四五”时期开局之年进行的。搞好这次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对于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动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换届选举,为加强地方国家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时间步骤

这次市、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同步进行。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从2021年12月1日开始,到2022年4月30日结束。决定2022年3月18日为我市市、乡(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原则上2022年4月16日前召开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4月26日前召开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换届选举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2月15日)。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

1. 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成立垭口街道选举工作指导组,由党委书记任主任,人大工委主任、组织委员任副主任,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任成员,下设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负责选举工作具体事宜。各选区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同级选举委员会的派出机构,主持本选区的选举工作。选区内可划分若干个选民小组。

2.召开市、乡(镇)选举工作会议。会议拟于2022年2月7日至15日之间分别召开。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有关选举法律、法规;宣布市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其办事机构;部署换届选举工作。

3.召开选区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根据市、乡(镇)选举委员会的实施方案,对本辖区的整体换届选举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落实好每个阶段的工作责任制。

4.划分选区。根据选举法和河南省实施选举法细则规定,市、乡(镇)、街道等选举工作机构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做好选区划分工作,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工作单位、行业系统划分或按社区人口登记范围划分。选区的大小,必须按照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和每一选区选1-3名代表的原则划分。各乡(镇)辖区内应当将市人大代表和乡级人大代表进行选区套合,在能产生1-3名市人大代表的选区内,再划分若干个能产生1-3名乡级人大代表的选区。

5.分配代表名额。根据选举法和河南省实施选举法细则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省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的名额执行,我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名额为203名,本次换届选举拟选举200名,具体代表名额分配,市选举委员会将另行通知。

在分配代表名额时,要考虑代表的构成比例。在市、乡(镇)人大代表中,中共党员代表不宜超过65%,妇女代表不低于25%,企业经营者代表占代表总数的15%以内,少数民族、归侨、无党派民主爱国人士应有适当数量的代表。应适当增加生产第一线工人、农民和科技人员、新经济成分优秀代表人物和本地务工经商的外来流动人口的代表比例。连任代表一般不少于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提名为县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县级党政班子领导不超过7人,政府组成部门领导不超过5人;提名为乡镇人大代表候选人的人数,乡(镇)党政班子领导不超过5人。乡(镇)人大主席一般应安排为市人大代表。

6.培训选举工作骨干。培训采取分片集中培训、分阶段培训、一次性全面系统培训和以会代训相结合的办法挑选一批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好、工作热心、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培训。

7.搞好宣传发动。宣传发动既是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的生动实践,也是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前提。宣传部门要把宣传换届选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定于2022年1月15日至2月15日为全市集中宣传发动阶段。要组织强有力的宣传队伍,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乡村、选区大力宣传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河南省实施选举法细则;宣传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宣传换届选举对于加强各级政权建设、推动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系;宣传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选举原则;宣传人大代表是人民的光荣使者;宣传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和全体公民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提高广大选民积极自觉的参选意识。

第二阶段  选民登记阶段(2022年2月16日至2月26日)

根据选举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选民登记采取一次登记长期有效的办法。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

1.培训登记员。每个选区和选民小组都要确定若干人为选民登记员,进行岗位培训,使其明确选民登记的法律规定和政策界限。熟悉选民登记的范围、原则、方法等具体业务。

2.进行登记。上届选举时选民册保持完整的,可采取“三增三减”的方法,即在上次选民名单中增加截止选举日年满18周岁的(凡在公历2004年3月18日前出生的,均属已满法定年龄)、恢复行使选举权利的、迁入本行政区域的选民;减去死亡的、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迁出本行政区域的选民。新登记的选民名单同原有选民名单一起张榜公布。上届选举中没有保存选民册和选民册保存不完整的,要重新进行逐人逐户登记。

3.核查核对。由选举委员会组织各选区对选民登记进行检查核对,核对中应把好五关:国籍关、年龄关、政治关、政策关、出入关。通过核对达到不重、不漏、不错。

4.公布选民名单。市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20日前,即2022年2月26日前正式张榜公布选民名单。

5.公布选民补正榜。选民名单公布后,如发现有漏登、重登、错登的情况,或有新的变化,应及时补正,并在选举日前公布选民补正榜。

6.颁发选民证。

7.处理申诉。选民对于公布的名单有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接到申诉书应在三日内做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在选举日以前做出判决。

第三阶段  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2022年2月27日至3月11日)

提名确定候选人,应按选区以选民小组进行。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

1.组织选民酝酿、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提名前,各选区和选民小组一方面要组织选民学习选举法、河南省实施选举法细则和有关规定,引导选民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要教育干部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民的民主权利。要主动向选民宣传,将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有一定社会活动能力和议政能力,能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人推荐为代表候选人。

2.坚持自下而上提名推荐候选人。代表候选人应按选区提出。按照法律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两种提名方式法律地位相同,均应填写《代表候选人推荐表》。无论何种形式所提候选人都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各选区和提名推荐的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要求在选举日的十五日(即2022年3月3日)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

3.民主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对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要组织本选区选民充分酝酿讨论,通过反复酝酿讨论、协商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各选区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额应有差额,市、乡(镇)人大代表的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应当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法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各选区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要上报本级选举委员会审批,选举委员会同意后,在选举日的七日(即2022年3月11日)以前向本选区选民公布。

4.做好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和组织好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使每个选民了解候选人的情况,避免盲目投票。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但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正式代表候选人情况的介绍。

第四阶段  投票选举阶段(2022年3月12日至3月18日)。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

1.充分做好投票前的准备工作。一是再次公布选举日期、地点,布置好选举会场或投票站;二是进一步掌握直接参加投票的人数、委托投票的人数、流动投票的人数,精心组织,尽可能提高参选率;三是准备好选票、投票箱、秘密写票处、选举大会的主持词或讲话稿、选举办法及选举大会工作人员佩戴的标志和统计报表等;四是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特别是选举大会主持人、监票人、计票人,使他们明确选举程序,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办事;五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组织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投票选举必须按照选举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有序地进行。不召开选举大会,以投票站方式选举的选区,应事先将选举办法交选民小组讨论通过。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在同一选区内采取选举大会、投票站和流动票箱几种投票形式的,都必须安排在选举日内进行。二是由于要统一计算参选人数、票数,投票站、流动票箱的投票要先于选举大会进行。三是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才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四是要向选民讲清楚填写选票的方法,争取选举一次成功。五是严把委托投票关。对因故不能到会参选的选民采取书面委托投票的,须经选举委员会和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同意,且每个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受委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志填写选票。

3.按照选举办法规定,搞好计票工作。要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所有票箱都必须到中心投票站或选举大会在监票人监督下统一开封计票。二是市、乡(镇)人大代表选票要分开计票、汇总,不可混淆。三是认真按照选举办法计票,计票结束要填写选举结果记录表,由会议主持人、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签字后,连同选票报选举委员会审核。

4.公布选举结果,颁发代表证。市、乡(镇)选举委员会依法确定选举是否有效,两日内在选区以公告形式对选举结果张榜公布。同时,在本选区内向社会公布选出的代表名单。当选人应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告,由其确认代表的资格或者确定代表的当选无效,并在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前公布代表名单。

第五阶段  召开新一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阶段(2022年3月19日至4月26日)。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

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法律和文件,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阶段  总结工作阶段(2022年4月27日至4月30日)。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

1.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按规定及时报告选举结果,填报各种表格。

2.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各种表册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整理存档。

3.认真总结换届选举工作经验,写出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于4月30日前报送完所有材料。

三、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根本保证。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涉及层次多,牵扯面大,时间紧,任务重,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强,街道各部门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切实把换届选举工作做好。街道要向每个选区派1至2名机关干部作为联络员,协助选区及时发现和解决选举工作中的问题。各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尽职尽责,集中精力抓好换届选举工作。重大问题要随时向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严防违法问题出现,保证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选举经费

根据选举法和河南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的规定,选举经费依法列入财政预算。要本着精打细算、专款专用和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编制的经费预算。

本方案未列入的,以河南省实施选举法细则为准。

 

 

 

 

 

垭口街道2022年市、乡(镇)两级人大

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

2022年1月27

阶段

主要内容

时间要求

报送材料名称

报送

时间

动员部署

召开全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2022年2月15日前



准备工作

1.按照全市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拟定选举办法草案;

2.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2021年12月1日2022年至

2月15日

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成员建议名单


选民登记

1.划分选区,并进行选民登记;

2.按选区公告选民名单,发放选民证。

2月26日前

选民登记情况统计表


提名推荐

初步候选人

1.政党、人民团体推荐和选民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初步);

2.以选区公告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

3月3日前

代表候选人(初步)情况统计表


确定正式

代表候选人

1.协商确定或预选产生正式代表候选人;

2.以选区公告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同时公告选举的时间及地点。

3月11日前

正式代表候选人情况统计表


投票选举

1.召开选举大会,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进行投票选举;

2.公布计票结果,并上报选举委员会予以确认;

3.选举委员会公布确认结果。

3月18日

(选举日)

1.选区选举情况统计表;

2.人大代表选举结果统计表;

3.人大代表行业、职业分类统计表。


代表资格

审查

1.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市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确认后予以公告;

2.颁发代表证书。

3月28日前



召开第一次人代会

1.做好各种会前准备工作;

2.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3.选举事项。

4月26日前召开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总结归档

1.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做好上报工作;

2.将整个换届选举的全部材料加以整理,立卷归档,上报有关材料。

4月30日前



注:①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②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在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