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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岭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街道林长制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8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院字〔2022〕44

 

院岭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街道长制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舞钢市委办公室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钢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经办事处研究,决定制定本林长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院岭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2日

     

 

附件:

1、院岭街道林长制工作会议制度

2、院岭街道林长制工作信息制度

3、院岭街道林长制工作巡查制度

 

 

 

 

 

 

 

 

 

 

 

 

 

 

 

 

 

 

附件 1:

院岭街道林长制工作会议制度

 

为规范林长制工作会议程序,保障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根据《舞钢乡林长制工作会议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乡级总林长会议制度

(一)主持及参会人员

乡级总林长会议由乡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副总林长主持召开。

参会人员:乡级林长,乡级林长制工作成员等,其他出席人员根据需要确定。

(二)会议组织

会议由林长办公室按程序报请乡级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同意召开。乡级总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 1 至 2 次,因工作需要,经乡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副总林长同意,可适时召开。

(三)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两级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

2、研究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

3、研究决定林长制重要政策、重要规划、重要制度。

4、研究审议林长制年度工作和考核方案。

5、研究部署跨区域、跨部门实施林长制工作全局性重大事项。

6、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副总林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落实

会议由林长办公室负责组织筹备。会议结束形成会议纪要,经街道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副总林长审定后印发。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相关责任单位或部门及各村林长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街道林长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及时向乡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副总林长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二、街道级林长会议制度

(一)主持及参会人员

乡级林长会议由乡总林长主持召开。

参会人员: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各行政村林长,林长办公室主任和相关负责同志。

(二)会议组织

会议由林长办公室按程序报请乡林长同意后,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级总林长会议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研究区域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协调解决片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4、研究乡林长办公室提请审议的议题。

5、乡级林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落实

会议由林长办公室负责组织筹备。会议结束形成会议纪要,经林长审定后印发。会议议定的事项,由乡级林长和各村林长按照职

责分工抓好落实。林长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及时向乡林长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三、乡级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主持及参会人员

乡级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林长主持召开。

参会人员:各村林长制工作成员。

(二)会议组织

会议由林长办公室或乡级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提出,按程序报林长办公室主任确定后,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乡级总林长会议、乡级林长会议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及乡级林长的指示批示。

2、通报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调度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协调解决林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审议拟上报的重要报告和请示。

4、审议拟提请乡级总林长会议、乡级林长会议研究的事项等。

5、听取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落实林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6、林长办公室主任同意审议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落实

会议由林长办公室负责组织筹备。会议结束形成会议纪要,经

林长办公室主任审定后印发。会议议定的事项,涉及相关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的,由相应成员单位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协调、办理和

落实,林长办公室做好进度跟踪。涉及林长办公室的,由林长办副主任督导办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主任报告。

四、 乡级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制度

(一)会议主持及参会人员

乡级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由林长办公室负责同志主持召开。

参会人员: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林长制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林长办公室主任和相关负责同志。

(二)会议组织

会议由林长办公室或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提出,按程序报林长办公室主任确定后,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主要内容

1、协调督导相关成员单位落实乡级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

2、通报各成员单位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

3、分解落实乡级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事项。

4、商议各成员单位推行林长制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5、商议林长制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四)会议落实

会议由林长办公室负责组织筹备。会议商定的事项,由林长

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印发。会议研究讨论并形成的一致意见,由有关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分别抓好落实。

 

 

 

 

 

附件 2:

院岭街道林长制工作信息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林长制工作信息交流,及时了解掌握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提高工作成效,确保街道林长制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院岭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街道林长办公室建立林长工作简报、工作专报、工作通报和信息公开等四种制度,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及时性。及时发现、收集和报送第一手信息,涉及紧急或重要的信息应即呈即报。

(二)准确性。实事求是,表述、用词、分析、数字务求准确。

(三)规范性。按程序做好信息的搜集、编辑、审核、报送确保信息的严肃性。

二、工作简报

(一)报送方式。街道林长办公室和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应将重

要的林长制工作部署、举措、动态、进展成效和问题建议及时报送街道林长办公室。涉密信息的报送,应当遵守保密相关规定。

(二)处理运用。街道林长办公室对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和筛选后,以《院岭街道林长制工作简报》的形式,报送乡级林长,印发街道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街道林长和林长办公室。

(三)报送内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暑等情况:林长制重要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林长制工作涌现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及工作创新、特色和亮点;反映林长制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建议意见;林长制工作动态,社会和媒体反映的热点舆情等。

三、工作专报

(一)报送方式。街道林长办公室和乡级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应将重要的林长制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第一时间整理报送乡林长办公室。专报信息实行一事一报。

(二)处理运用。街道林长办公室对专报信息进行筛选编辑后,以《院岭街道林长制工作专报》的形式报送乡级林长,并印发相关单位。

(三)报送内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街道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办事项办理情况;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反映地方创新性、经验性、系统性及建议性等重要信息;媒体反映的涉及林长制工作的重大舆情,以及其他专报事项。

四、工作通报

(一)通报内容。街道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和街道林长对街道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部署落实情况;年度目标完成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对重点督办事项的处理进度和完成效果;危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重大突发性应急事件处置;奖励表彰和责任追究等。

(二)通报方式。以林长制乡级会议、公文以及《舞钢乡林长制工作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街道林长办公室负责工作通报制度的具体实施,根据需要适时开展。

五、信息公开

1、开辟林长制专栏、利用市政府政务信息、街道林长制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新闻媒体等,发布林长制工作信息,实行街道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的基本信息共享。

2、街道林长办公室主任负责对相关信息发布进行审核,凡未经核的信息严禁发布。

 

 

 

 

 

 

 

 

 

 

 

 

 

 

 

 

 

 

附件 3:

院岭街道林长制工作巡查制度

 

为规范林长巡查工作,根据《院岭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目的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林长带头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森林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高质量推进林长制工作。

二、巡查时间

乡级、村级林长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巡查。

三、巡查人员

1、乡级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巡查由各协助单位组织落实。

2、乡、村级林长巡查由林长自行组织落实。

四、巡查内容

(一)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及保障措施落实方面

1、林长设立及林长制办公室建立情况;

2、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及配套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3、林长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4、地方财政金融支持林长制工作的落实情况;

5、林长制公示牌、宣传牌设置情况。

(二)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方面

1、林业普法宣传教育、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2、林业案件发生及查处情况;

3、森林督查问题图斑查处整改落实情况;

4、森林、湿地、草地、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和古树名木保护情况;

5、公益林管护及退耕还林补偿政策落实情况。

(三) 扎实开展国土绿化方面

1、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情况;

2、森林城市、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创建情况;

3、营造林、农田防护林、退耕还林、国家储备林、矿山生态修复等生态工程建设情况。

(四)预防治理森林灾害方面

1、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财政资金投入、监测预警及扑救能力建设、应急值守等情况,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情况;

2、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

(五)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方面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林业金融和林长制改革情况。

(六)智慧林业建设方面

林长制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使用运行情况。

(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情况

1、林区道路、水电、通讯、森林防灭火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2、街道林业工作站(林长办)建设情况;

3、林长制网格精细化管理情况。

五、相关要求

1、村级林长巡查结束后,由街道林长办公室指导撰写巡查报告,并将巡查报告报送至街道林长办。

2、对于林长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协助单位制作问题处理意见 书,相关责任单位接到意见书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形成问题处理结果报告报送至协助单位,由协助单位向林长及时汇报,书面报告同时报送林长办。

3、对于林长巡查发现的问题,街道林长办公室和街道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适时督办,指导、督促问题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