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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山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预案

发布日期:2026-04-20 来源: 浏览次数:

铁山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铁山办境内森林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保护街道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完善火灾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后期处置机制,确保在发生森林火灾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科学处置火情,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情的组织制度、人员队伍、防扑火装备物资等各项准备保障工作,在迅速处理火情的同时坚持“有火必报”“归口上报”“报扑同步”原则,及时报告火情动态信息。

三、职责分工

1.总林长: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森林防火工作,决定启动和解除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2.副总林长:协助总指挥工作,具体负责扑火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后勤保障。

3.林长: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火情监测、预警发布、火源管理、宣传教育、应急响应、医疗救护、治安维护等工作。

四、预防与监测预警

(一)预防措施

1.加强火源管理,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

2.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防火意识。

3.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制,明确各林长职责。

4.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二)监测预警

1.利用日常防火巡查、无人机等地面监测手段,对辖区内森林火情进行实时监测。

2.建立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立即上报街道林长办。

3.根据火情发展趋势,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五、应急响应

(一)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应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

按照“有火必报”“归口上报”“报扑同步”的原则,街道林长办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该预案,同时向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主管部门上报火情。

(二)应急处置

1.立即采取措施指导村扑火队伍及时开展早期火情处置,有专业、半专业防火队伍的,应遵循就近的原则,立即组织赶赴现场进行增援扑救。

2.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扑火方案,明确扑火任务和责任人,科学指挥扑火。

3.加强火场通讯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4.根据火情变化,及时调整扑火策略和力量部署。

5.做好火场清理和人员撤离工作,防止复燃和人员伤亡。

六、后期处置

(一)火案查处

公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火案调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善后处理

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安抚、救助和损失评估工作,协助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总结评估

火灾扑灭后,街道城乡融合发展办公室林站负责人要组织相关人员对火灾扑救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七、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铁山街道城乡融合发展办公室(业)负责解释,并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铁山街道办事处

                         202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