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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铁山街道办事处2021年春季河湖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2-26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铁山街道办事处2021年春季河湖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和水生态环境,深入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实”向“有为”转变,按照办事处党工委工作安排部署,即日起决定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春季河湖清洁行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结合我辖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铁山街道辖区内河湖治理的应对工作。


四、该预案有铁山街道水利站编制,并报舞钢市水利局备案。



 一、目标任务

从3月1日至3月25日止,对辖区内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塘、沟、渠、堰等河湖水体,深入开展以“三清一平一整治”(清除垃圾、清理杂物、清洁水面、平整河床、整治岸线)为重点的2021年春季河湖清洁行动,在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 ”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基础上,通过对以往遗留问题和反弹、新增问题的全面清理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实现河湖水体水面干净、岸坡清洁、河床平整、岸线规整的目标。       

二、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査阶段街道办河长制办公室组织人员,按照“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标准要求,对辖区内河湖水体进行拉网式再排查,以村为单位,列出问题清单,并上报街道办河长制办公室备案。各村书记是“春季河湖清洁行动”的责直接责任人,要细化工作安排、量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全面彻底进行清理整治,确保汛前取得明显成效。

各村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工作步骤、职责分工、时间节点、治理及保障措施等,明确各级责任人。完成时限:3月1日-3月5日。

(二)清理整治阶段各村要积极组织、协调、发动各方面力量,开展垃圾清理行动,重点清理整治河湖漂浮垃圾,岸线积存垃圾,强化日常监管,做到河湖管理范围内整洁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完成时限:3月6日-3月31日。  

(三)总结验收阶段各村及时上报春季河湖清洁行动总结验收工作。总结内容包括组织开展情况、工作推进及完成情况、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等。各村将春季河湖清洁行动总结上报市河长办。完成时限:4月1日-4月10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春季河湖清洁行动,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是河长制从“有实”到“有为”的具体行动。各村要负责整体推进和协调解决具体问题,落实责任,按职责做好河湖垃圾清理行动,继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二)实行定期报告制度。春季河湖清洁行动开展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五下班前村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报送街道河长办,每天在工作群上报工作照片,建立“清四乱”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积极落实河湖管理人员,完善巡河员队伍,加强日常巡查,持续开展河湖执法巡查,防止“四乱”间题反弹。

(三)严格考核监督。街道办将“春季河湖清洁行动”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年终工作考核内容。市督察局、检察院、公安局,将定期不定期暗访督查,街道办也不定时对辖区内各河道、坑塘进行检査,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各村要加强管理,切实做好计划安排、进度控制、信息报送、工作总结等工作,充分发挥和调动各职能部门力量,强化巡查监管和清理整治工作,确保行动全覆盖,清理整治无死角。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媒介,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定期发布工作信息,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