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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办理政策

发布日期:2022-04-09 来源: 浏览次数:

残疾人证办理政策

一、适用范围

具有舞钢市户籍和居住半年以上的外地户籍,疑似身体残疾人员。

二、所需材料

(一)肢体、视力、听力、言语残疾评定须到舞钢市人民医院评定 ,所需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1份;2、近期白底二寸彩照4张;3、户口本(本人页与监护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1份。

(二)精神、智力残疾评定须到平顶山市第六人民医院评定。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2、近期白底二寸彩照 4张;3、户口本(本人页与监护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2份;4、精神障碍者需提供近五年的病例资料复印件或近期诊断证明。(精神障碍者病史需一年以上);5、智力障碍者提供病例或诊断证明,无病例或诊断证明的需村委或社区开具被鉴定者智力相关的证明(加盖村公章)。

三、办理流程

1、带齐相应资料先到舞钢市行政服务中心残联窗口领取申请表。

2、到指定医院进行评定。

联 系 人:赵桂贤   

联系电话:7282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