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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街道2022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5-21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街道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落实禁烧各项措施,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按照“疏堵结合、以禁促用、政府引导、多元利用”的原则,全面落实农作物秸秆禁烧各项措施,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实现我街道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目标,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总体目标

(一)在全街道范围内建立夏季、秋季等重点时段秸秆禁烧常态化监管机制,努力实现秸秆“零焚烧”,秸秆禁烧卫星拍照“零火点”。

(二)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不断拓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全面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力争全街道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90%以上。

三、阶段划分

2022年,街道继续坚持“全年全时段不放松,夏秋季重点管控”的常态化禁烧管控机制,实行全时段、全地域、全要素禁烧,即街道辖区内全年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树叶和杂草等各类可燃物。其中,夏、秋、冬三季为禁烧重点阶段(夏季5月20日至6月30日,秋季9月5日至11月10日,冬季11月11日至翌年3月31日),其他时段为常态化监管阶段(4月1日至5月19日,7月1日至9月4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2022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督导辖区内各项禁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统筹协调全街道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切实承担禁烧主体责任,强化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分包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派出所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和因此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巡逻督导(应急)组负责日常巡查和发生大面积焚烧可能危及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时的灭火工作。各禁烧督导组负责巡查本村禁烧值班情况,督促田间地头、道路两侧堆放秸秆、垃圾进行清理。各禁烧指挥部负责值班值守,村内村外巡逻,麦茬高度,火情处置。

(二)广泛宣传引导,增强舆论氛围。做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关键在群众,要让群众理解、让群众参与、让群众支持。要将宣传引导贯穿全年禁烧工作始终,一是要在每村村头及主要街道两侧、路口等显要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各村要用大喇叭、微信群对禁烧政策规定进行全面宣传,营造浓厚禁烧氛围。二是组织流动宣传车辆,在本区域进行经常性、不间断巡回宣传,主要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的好处,以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政策措施,广泛发动群众。三是广泛发动群众实行“十户联防”禁烧新举措,通过群众的自我管理、相互监督、责任连带,推动禁烧工作向好发展。

(三)注重巡防结合,提升处置能力。一是以村为单位,在辖区内设立5个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在重点时段,各指挥部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信息,第一时间通知调度;重点时段成立村级应急队伍不少于10人,组不少于5人,确保接到灭火通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各禁烧指挥部要储备灭火拖把、扫把、水桶20把(只),并确定1台旋耕耙备用。二是抽调机关精干人员组成秸秆禁烧督查应急巡逻队,在全辖区不间断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置。三是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监控系统作用,做到一旦检测到火情,及时调度处理。

(四)抓好秸秆清运,消除焚烧隐患。一是在夏收、秋收结束后,对未粉碎还田或收储利用的秸秆,各村对自己区域内道路两旁的秸秆按照“谁地边谁清理”的原则,督促引导农户及时清运;以村、组为单位成立秸秆排查清运小组,对村内、沟渠、路边等公共区域的散落、遗弃秸秆进行经常性排查清理和集中堆放,并安排专人看管,防止发生焚烧。二是组织督导检查组,逐村开展督导检查,对清运不彻底、不干净的村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三是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对农村沟渠路边、房前屋后堆积的垃圾、落叶进行清扫处理;同时要加强对各村保洁员和农民群众的教育引导,督促各村保洁员及时打扫清理村内的落叶和垃圾,破除群众烧荒陋习,避免发生焚烧现象,有效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五)严格督导检查,强化奖惩机制。街道成立巡逻督导(应急)组,建立督导台账,深入田间地头,严格昼夜巡查,确保巡查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并及时组织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重点检查禁烧过程中网格化管理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值班人员值守情况,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好典型、好模范,及时通报表扬;对发现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问责,确保督查工作落实到位。各禁烧工作督导组要加大对各指挥部人员到位和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和巡查。对无故不在岗人员,将在手机微信平台上予以通报。禁烧期间,各村要高度重视,组织好村三委及各村民组组长按照所分包地块严防死守,发现火情及时扑灭。对焚烧现象被办事处、舞钢、平顶山禁烧督查组发现的,每次分别处罚所在村各300元、500元、1000元。罚款当场开具单据备案并直接从禁烧奖补资金中扣除。对禁烧工作力度大,实现夏秋季零焚烧或基本实现零焚烧的村分别奖励资金6000元。对在禁烧工作中尽职尽责做出突出贡献的村组干部每个村推出1-2名,大张旗鼓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发生大面积焚烧现象造成严重后果或被平顶山禁烧督查组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的焚烧行为,扣除全部奖励资金,并追究所在村支部书记、包村督导组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