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WG001-0201-2014-00016 | 发布日期 | 2015-01-18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
舞政〔2014〕30号
舞钢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驻市企业:
为加快我市旅游产业发展,进一步突出旅游产业在优化产业结构中的带动作用,把旅游业培育成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中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平政〔2013〕6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发展目标。到2018年,全市接待海内外游客达到600万人次,省外游客占接待总人数的30%—40%,旅游总收入16亿元;旅游直接从业人员达到8000人,带动社会关联就业2.5万人;基本形成核心产业优势明显、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旅游产业体系,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把我市打造成为省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
二、主要任务
2.提高规划水平。强化“发展旅游,规划先行”的理念,突出规划在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修编《舞钢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相配套的宣传营销等专项规划,对“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进行系统规划,提出科学合理的发展指标,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使其成为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建立严格的旅游发展规划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以确保旅游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防止盲目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开发旅游景区(点)、建设旅游度假区等大型旅游项目,必须有与旅游发展规划相衔接、经法定程序编制、论证、评审和通过的旅游区规划,有关部门在对旅游景区(点)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核准或审批前,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在出具审核意见时,须事先书面征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并按照有关基本建设程序报批。住建、国土、交通运输、文物、文化、体育、林业、水利、工业、科技等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要充分考虑全市旅游业发展需要,做到相互衔接。
3.明确产业布局。构建“一城、两翼、多组团”的产业布局,即城市休闲旅游产业综合体,南部山地旅游产业集聚区、北部休闲农业观光区,城市休闲游憩组团、龙凤湖滨水度假组团、尹集生态田园度假组团、南部山地运动休闲组团、北部高效农业体验组团、西部农林休闲组团,努力形成有重点、有层次、互为补充的旅游发展格局。
4.打造旅游精品。加快龙凤湖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围绕建设国际会议中心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影视产业园项目,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完成国际会议中心、舞钢影视城及影视产业园建设,逐步将龙凤湖旅游度假区打造成国内著名、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加快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景区综合服务功能,快速提升景区品位,2015年完成二郎山、灯台架游客购物中心、新修西环水上栈道、山门、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提升工程,2016年完成祥龙谷景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将二郎山、灯台架、祥龙谷打造成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精品旅游景区。持续举办舞钢水灯节,不断提升舞钢水灯节举办规模和档次,丰富水灯文化内涵,增加地方特色文化演艺等配套活动,扩大舞钢水灯节的影响力,使其成为集水灯观赏、文化娱乐、民俗展示、旅游观光于一体的综合文化旅游项目,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闻名的主题文化旅游节庆活动。
5.大力发展城市旅游。以“宜居、宜游、宜享”为目标,把旅游元素充分融入到城乡建设的方方面面,尤其是沿龙泉湖观赏带,精心打造并推出标志性城市景观。着力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舞钢市游客咨询服务中心。鼓励、支持和发展适宜城市旅游的新业态。
6.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与农业融合,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实现农游合一,形成采摘、观光、餐饮、垂钓为一体的乡村旅游线路。推动旅游与体育活动融合,大力开发二郎山拓展训练、祥龙谷攀岩、五峰山森林探险、环龙泉湖骑行、九头崖汽车越野赛等特色旅游线路。推动旅游与文化融合,大力开发舞钢岩画、楚长城等文化旅游项目,使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推动旅游与工业融合,发挥我市钢铁工业资源的优势,形成冶铁遗址—采矿—冶炼—钢铁应用成果展示旅游线路。推动旅游与新型社区融合,把发展旅游业与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结合起来,形成以旅游带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进旅游发展的良性互动局面。
7.创新项目开发和资源保护机制。建立全市旅游重点项目库,每年筛选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重点旅游项目,在土地储备、项目审批、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强对旅游资源及生态环境的保护,杜绝破坏性开发和同质化开发。创新旅游景区(点)管理体制,推进核心旅游区(点)的开发建设步伐。
8.做大做强旅游企业。实施集团化发展战略,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打破地区、部门、行业和所有制限制组建旅游集团,培育和扶持龙头旅游企业。选择1—2家成长性较好的旅游企业作为试点,采取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支持其做强做大。促进中小旅游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以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9.拓展旅游产业链条。鼓励扶持旅游商品研发,重点扶持1-2家集旅游商品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企业,规划、建设以红薯种植、加工、观光、体验、购物为一体的项目园区,将宝剑、老粗布、山区杂粮、红薯、土鸡蛋、蜂蜜、核桃和食用菌等旅游纪念品、工艺品、土特产做优做精,培育旅游商品消费市场,在市区和主要旅游景区,规划建设特色鲜明的旅游购物中心,完善购物网点。发展曲艺、杂技、鱼灯舞、秧歌等富有舞钢文化特色和游客喜闻乐见的旅游娱乐节目,满足游客的多种需求。做强舞钢美食品牌,培育一批体现地方特色的旅游餐馆。
10.改善旅游交通条件。规划建设城市旅游交通体系,加快市区到重点景区的专线公路建设,AAA级以上景区、新开发的旅游景区(点)要配套建设省级以上旅游公路,通过道路等级提升、景区与景区之间的环路建设等措施,形成联外、扩内、服务游客的交通体系。完善我市境内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城市主要干道的旅游标示引导系统。发展旅游专线运输,开辟舞钢至平顶山、漯河、驻马店的旅游专线,增加市区至旅游景区的客运班次,公路服务区拓展旅游服务功能,加快自驾游营地建设步伐,规划建设一批停车场,尽快解决拥堵和停车难问题。
11.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加快旅游景区(点)景观道路、供水、供电、通信、公厕和垃圾、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对降低服务标准的星级饭店及时摘星,汰劣存优,努力提高星级饭店服务质量和接待水平;改善星级饭店结构,壮大星级饭店队伍;建设、完善一批经济适用型饭店,形成门类齐全、高中低档相结合、满足不同层次需要的服务接待体系。积极推动星级餐馆评定、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评定和社会旅馆推荐工作,提升整体接待能力。建立以游客为主体的旅游服务评价机制,打造旅游服务品牌。
12.大力开展宣传营销。征集舞钢市旅游总体形象宣传定位语(即宣传口号),指导重点景区创意、拟制与市旅游整体形象相协调的景区旅游形象宣传口号,整合全市的宣传力量在主流媒体上进行广泛持续宣传。积极组织大型旅游促销活动,不断制造舞钢旅游热点,提高舞钢旅游的知名度、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创新宣传营销方式,推广主要客源地代理商制度,大力开拓客源市场,构建起我市旅游客源市场的梯度框架。
13.实施智慧旅游工程。高标准编制我市智慧旅游规划,科学指导智慧旅游建设。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站、管道等基础性资源共建共用,加快推进三网融合、移动通信4G网络等工程建设,实现市区、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等区域wifi覆盖。继续提升、完善张庄社区省信息化示范点的信息化功能,推进智慧景区建设,加快推进游客、景区、旅行社以及宾馆住宿、交通出行于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与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和旅游移动客户端(APP)建设。大力推动智慧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智慧化的旅游产品、旅游服务、旅游管理和旅游消费产业体系。
三、保障措施
14.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政府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从2015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宣传促销和落实对有关旅游企业和个人的各项奖励,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对旅游业的投入。
15.实行扶持奖励政策。旅游经营、管理单位和个人及舞钢市外组团旅行社,在旅游宣传推广、游客招徕、品牌提升等方面对促进舞钢市旅游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扶持旅游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平政〔2013〕40号)规定,给予40%的配套扶持奖励资金。除此之外,新评为国家AAAAA、AAA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新评为国家五星级、四星级的旅游饭店,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被省旅游局新评为五星级、四星级旅行社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对输送游客数量多、在舞停留时间长、成绩优异的市外旅行社给予奖励;鼓励旅游景区自主开拓市场,年接待游客增长10%以上的,按景区门票税收的15%给予奖励。
16.实行土地优惠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对利用存量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依据有关政策优先办理建设用地供地手续。旅游项目建设需要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要适当安排用地指标,优先办理用地手续。实力雄厚的国内外大企业来我市投资兴建旅游项目的,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旅游规划的前提下,按有关政策供地。对列入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重点旅游区和旅游项目要合理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新建旅游项目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次性交付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可以按合同约定分期缴付。
17.落实税费价格政策。落实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旅游企业,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旅游景区(点)和其他旅游企业每年发生的广告费用,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科技三项费用积极向旅游商品开发项目倾斜,并对重点旅游商品开发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18.培养引进旅游人才。整合旅游教育资源,加快培养适应现代旅游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人才和服务人才。积极引进旅游管理、营销、规划等各类人才,建立完善的人才选拔、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聘请有关专家,成立专家咨询机构,使决策管理科学化。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全面推进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导游管理、培训和使用制度,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导游队伍。
19.建立目标考核机制。2015年起,按照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出台旅游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将旅游产业发展情况作为各乡镇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
我市原有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