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WG001-0201-2017-00020 | 发布日期 | 2017-10-09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舞钢市商务中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舞政〔2017〕31号
舞钢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舞钢市商务中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市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平顶山市加快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平两区办〔2017〕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商务中心区建设,增强商务中心区集聚带动效应,推动服务业提速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思路
以促集聚、凝特色、强融合为着力点,优化规划布局,围绕我市钢铁、纺织、旅游等主导产业需求,强力提升商务中心区的生产性服务功能。突出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和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发展金融服务、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电子商务、人力资源、信息租赁等商务服务产业,创新业态模式,努力培育建成投资较大、支撑带动有力、产业特色鲜明的服务业集群,促进商务中心区建设扩容、提质、增效,形成与产业集聚区、龙凤湖旅游度假区“三区”联动、产城融合、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工作目标
(一)紧盯增加值、税收收入、从业人员等考核指标,确保完成年度“晋级”目标。
(二)围绕服务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从业人员、主要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及所占增加值比重等八项指标,实现商务中心区全省排位前移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明确功能定位,不断增强服务能力。
1.加快商务中心区生产性服务功能建设。不断完善行政商务会展区服务功能,在一期的党政综合办公楼、党员群众综合服务中心、党员群众文化艺术中心建成投用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金融大厦和智慧大厦项目建设,启动市科技馆、城市展览馆、全民健身中心等项目建设,突出行政办公及会展综合服务,以政务会展聚集人气,汇集商气;围绕金融商业中心、建业百城天地建设和市民文化中心服务功能完善,以商务办公为主体,不断健全商务办公、贸易咨询、文化创意、金融服务等商务服务功能;强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引进国内知名电商企业落户,促进实体市场上网、虚拟市场落地、线上线下互动,带动业态转型升级;加快配套物流园区建设,重点招引德邦、顺丰、圆通、申通等大型物流快递企业进驻经营,切实提高区域物流集散能力;依托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加快旅游产品、特色餐饮、家私家装综合商贸街建设,满足游客的食、住、行、游、购、娱等各类体验需求;支持金融保险等商务服务机构入驻商务中心区,加快提升商务中心区综合服务功能。
2.加快“薄冲滨河景观带”和商务中心区路网建设。依托薄冲河道良好的自然生态条件,突出“生态健康”和休闲理念,在巩固河道堤坝的基础上,增加河道绿化和创意休闲功能,增加文化内涵,建成具备自然观赏、休闲游玩、生态娱乐多种功能的休闲区域。加快铁山大道西进和商务中心区路网工程建设,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
3.加快商业居住区建设。突出商务服务与人文居住融合,以民生消费为导向,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提升发展。围绕建业森林半岛、垭都水郡等精品生活区建设,注重商业设施配套,优化服务网点布局,使商业居住区成为汇集精品住宅、时尚特色餐饮、精品购物和娱乐健身等多项功能的宜居宜业典范。
(二)突出招商重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突出功能定位、创新招商模式、招大引强择优。突出功能区域整体招商、产业项目招商和品牌服务业企业招商,重点推动支撑作用强的龙头企业项目建设;建立项目准入机制,严格控制业态要求,引导项目向规划的功能区集中布局,有效配置资源,加强各类项目统筹协调;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开发建设融资渠道,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对重点项目跟踪服务,优化投资经营环境,提高项目合同履约率,提升招商水平和效率。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要做好商务中心区内招商项目服务工作;市发改委要做好投资项目立项、备案、审批工作;市统计局要做好固定资产投资数据上报情况的监测工作;市房管局要做好房地产项目统计数据采集工作;市商务局、招商局要做好商务中心区实际利用省外资金和境外资金数据资料收集上报及省、平顶山市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工作;鼓励各商业银行在商务中心区入驻、设立营业网点,实现金融贷款余额较大增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将市外服务业企业入驻商务中心区注册经营列入全市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三)加强政策引导,推动业态模式创新。
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搭建“双创”服务平台,为新业态服务业企业成长提供服务支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服务业经营模式多样化,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主要包括:1.营销策划、广告会展、快递物流、售后服务、租赁典当、融资保险等商务服务业。2.研发创新、技术推广、节能环保服务、网络服务等科技服务业。3.信息咨询、业务代理、管理服务、评估认证、会计法律等专业服务业。4.教育卫生、健体养生、托幼养老、家政服务、房产中介、社区管理等社会服务业。5.创业指导、技能培训、职业介绍、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6.文化创意、影视演艺、沙龙会所等娱乐服务业。
(四)完善规划布局,提升建设管理水平。
按照“五规合一”要求,开展规划布局调整,市发改委要积极协调主管部门完成商务中心区扩编增容,为商务中心区备足发展空间。相关部门要加快商务中心区内道路、供电、供排水、供热、供气、通信、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加强绿化亮化工程、公园广场、公共交通、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运行维护管理水平。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宣传商务中心区建设管理政策,搞好商务信息服务,全力打造商务中心区综合服务平台。
(五)加大扶持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大力发展注册经济,做好区域内法人企业的排查入库和区域外服务业企业向商务中心区迁移注册工作,做到应入尽入,最大可能增加商务中心区内服务业企业个数,特别是规模以上重点纳税服务业企业个数,培育商务中心区纳税主体。一是凡入驻企业,必须在市商务中心区注册为独立法人公司经营。二是鼓励商务中心区以外的服务业企业迁入商务中心区,并注册公司经营。对新入驻商务中心区的“四上”服务业企业或个体户培育发展为公司经营的“四上”服务业企业,奖励1万元(从商务中心区建设专项资金中支付),作为其统计数据直报联网建设补助资金。三是支持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依托特色产业在商务中心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公司进行经营,纳入商务中心区基本单位名录库(此项工作纳入商务中心区建设考核内容),投资、产值、税收等各项经济数据在乡镇考核时仍计入企业原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四是对在城区开发房产、商业综合体和在全市辖区内建设路桥、水电气、热管网、通信、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和各类国资项目,相关开发建设企业必须在商务中心区内注册公司经营管理,纳入商务中心区基本单位名录库,保证税款缴纳在本市。市发改、财政、规划、国土、住建、房管、扶贫、交通、公路、农业、水利、园林、教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积极配合,引导开发公司、施工企业做好在商务中心区注册备案工作;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注册工作由市房管、住建、国土、规划等职能单位协助办理;其他项目建设企业注册申报工作由相关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协助办理。五是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市直有关单位要积极引导各类公司、企业入驻商务中心区,培育商务中心区内的个体户发展注册为公司经营;市工商局积极做好公司注册工作,每月提供新注册企业情况;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对辖区内商户企业全面普查、随时掌握已注册公司企业情况、及时收集统计上报,纳入商务中心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确保商务中心区内注册企业缴纳税款全部计入税收收入考核评定数额;市国税局、地税局要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晋级”税收指标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市商务中心区建设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作用,坚持工作例会制度和督导通报制度,切实解决商务中心区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统筹推进。建立市商务中心区建设发展主体责任制,加强分类指导和统筹推进,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要做好商务中心区开发建设、运行管理、发展统计、协调服务等工作,并按照《河南省“五区”统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健全统计机构,加强商务中心区发展统计数据监测体系信息化建设,配齐网络传输技术设备,做到统计手段自动化、统计流程规范化,做好商务中心区有关数据采集评估上报工作;市统计局要按照省市商务中心区考核评价体系要求,统筹各项指标数据的监测收集上报及协调上级统计部门核定工作;市金融办、人行牵头组织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原银行、平顶山银行、农发行等专业银行做好金融业存贷款余额统计上报,以及省、平顶山市金融主管部门对我市金融业相关数据的汇总核定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单位工作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形成部门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合力。
(三)全力保障。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和商务中心区发展服务中心组织机构,理顺市商务中心区与驻地街道的工作协调关系,明确和强化市商务中心区在区域规划、建设项目管理、用地管理、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国土、住建、环保、工商等部门要为商务中心区企业发展开通绿色通道,市财政要加大对市商务中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全力支持市商务中心区的发展。
(四)严格考核。市政府将市商务中心区工作纳入全市综合目标管理,市商务中心区建设指挥部负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并组织实施。同时,依据省、平顶山市对商务中心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按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市直各单位在市商务中心区内招引建设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实际利用省外境外资金额、新进商务中心区或培育发展“四上”企业个数及其缴纳税款、服务业增加值、从业人员等指标占比核定分值;对代表参加省、平顶山市重点项目观摩评比取得荣誉的项目招商服务单位和对市商务中心区年度考核取得省、平顶山市先进位次、为市商务中心区“晋级”做出贡献的单位另外加分。
附件:舞钢市商务中心区工作考核办法
2017年9月27日
附 件
舞钢市商务中心区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快我市商务中心区建设,调动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参与市商务中心区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市政府将市商务中心区建设工作纳入对全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市直各单位综合目标管理,并依据省、平顶山市商务中心区考核评价体系设置指标,制定此办法。
一、考核指标
市商务中心区建设工作基本考核指标基础分值设定为10分。
考核主要内容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市直各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年度内在商务中心区招商引资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发展培育注册服务业法人企业情况、相关服务业企业年度实现增加值、税收、从业人员等情况。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引导迁移进入市商务中心区注册的服务业企业各项数据仍计入原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考核。
二、考核办法
(一)对招引商贸物流、酒店超市、城建楼宇、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项目,并按规定上报有关统计资料信息的单位,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每完成5000万元,计0.5分,最高不超过3分。
(二)对完成1个在市商务中心区内新招引或发展培育注册服务业法人企业的单位计0.5分,所招引或发展培育注册服务业法人企业为“四上”企业的单位计2分。
(三)对新招引或者发展培育注册为公司的企业(交通运输物流、车辆交易销售公司、电子商务、乡镇板块经济总部、城区内房地产开发和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企业),全市各类国资项目施工企业、批零贸易、住宿餐饮服务业及其他各类纳入市商务中心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公司企业,按缴纳税款每30万计1分核定分值的单位予以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四)新引进或发展培育注册在商务中心区内的企业项目,服务业增加值、从业人员指标按省、市对考核评价体系权值占比分别核定分值的单位予以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五)对参加省、平顶山市重点项目观摩评比争得荣誉的项目招商服务单位每次奖1分;对的单位予以加分商务中心区年度考核取得省、平顶山市先进位次、为市商务中心区“晋级”有功单位分别奖1-3分。
(六)实际利用省外、境外资金分值,由市招商选资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商务局、招商局共同组织考核认定,相关单位分别奖1-2分。
三、组织实施
此项工作由市商务中心区建设指挥部组织实施。
舞政〔2017〕31号
舞钢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舞钢市商务中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市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平顶山市加快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平两区办〔2017〕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商务中心区建设,增强商务中心区集聚带动效应,推动服务业提速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思路
以促集聚、凝特色、强融合为着力点,优化规划布局,围绕我市钢铁、纺织、旅游等主导产业需求,强力提升商务中心区的生产性服务功能。突出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和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发展金融服务、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电子商务、人力资源、信息租赁等商务服务产业,创新业态模式,努力培育建成投资较大、支撑带动有力、产业特色鲜明的服务业集群,促进商务中心区建设扩容、提质、增效,形成与产业集聚区、龙凤湖旅游度假区“三区”联动、产城融合、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工作目标
(一)紧盯增加值、税收收入、从业人员等考核指标,确保完成年度“晋级”目标。
(二)围绕服务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从业人员、主要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及所占增加值比重等八项指标,实现商务中心区全省排位前移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明确功能定位,不断增强服务能力。
1.加快商务中心区生产性服务功能建设。不断完善行政商务会展区服务功能,在一期的党政综合办公楼、党员群众综合服务中心、党员群众文化艺术中心建成投用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金融大厦和智慧大厦项目建设,启动市科技馆、城市展览馆、全民健身中心等项目建设,突出行政办公及会展综合服务,以政务会展聚集人气,汇集商气;围绕金融商业中心、建业百城天地建设和市民文化中心服务功能完善,以商务办公为主体,不断健全商务办公、贸易咨询、文化创意、金融服务等商务服务功能;强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引进国内知名电商企业落户,促进实体市场上网、虚拟市场落地、线上线下互动,带动业态转型升级;加快配套物流园区建设,重点招引德邦、顺丰、圆通、申通等大型物流快递企业进驻经营,切实提高区域物流集散能力;依托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加快旅游产品、特色餐饮、家私家装综合商贸街建设,满足游客的食、住、行、游、购、娱等各类体验需求;支持金融保险等商务服务机构入驻商务中心区,加快提升商务中心区综合服务功能。
2.加快“薄冲滨河景观带”和商务中心区路网建设。依托薄冲河道良好的自然生态条件,突出“生态健康”和休闲理念,在巩固河道堤坝的基础上,增加河道绿化和创意休闲功能,增加文化内涵,建成具备自然观赏、休闲游玩、生态娱乐多种功能的休闲区域。加快铁山大道西进和商务中心区路网工程建设,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
3.加快商业居住区建设。突出商务服务与人文居住融合,以民生消费为导向,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提升发展。围绕建业森林半岛、垭都水郡等精品生活区建设,注重商业设施配套,优化服务网点布局,使商业居住区成为汇集精品住宅、时尚特色餐饮、精品购物和娱乐健身等多项功能的宜居宜业典范。
(二)突出招商重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突出功能定位、创新招商模式、招大引强择优。突出功能区域整体招商、产业项目招商和品牌服务业企业招商,重点推动支撑作用强的龙头企业项目建设;建立项目准入机制,严格控制业态要求,引导项目向规划的功能区集中布局,有效配置资源,加强各类项目统筹协调;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开发建设融资渠道,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对重点项目跟踪服务,优化投资经营环境,提高项目合同履约率,提升招商水平和效率。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要做好商务中心区内招商项目服务工作;市发改委要做好投资项目立项、备案、审批工作;市统计局要做好固定资产投资数据上报情况的监测工作;市房管局要做好房地产项目统计数据采集工作;市商务局、招商局要做好商务中心区实际利用省外资金和境外资金数据资料收集上报及省、平顶山市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工作;鼓励各商业银行在商务中心区入驻、设立营业网点,实现金融贷款余额较大增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将市外服务业企业入驻商务中心区注册经营列入全市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三)加强政策引导,推动业态模式创新。
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搭建“双创”服务平台,为新业态服务业企业成长提供服务支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服务业经营模式多样化,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主要包括:1.营销策划、广告会展、快递物流、售后服务、租赁典当、融资保险等商务服务业。2.研发创新、技术推广、节能环保服务、网络服务等科技服务业。3.信息咨询、业务代理、管理服务、评估认证、会计法律等专业服务业。4.教育卫生、健体养生、托幼养老、家政服务、房产中介、社区管理等社会服务业。5.创业指导、技能培训、职业介绍、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6.文化创意、影视演艺、沙龙会所等娱乐服务业。
(四)完善规划布局,提升建设管理水平。
按照“五规合一”要求,开展规划布局调整,市发改委要积极协调主管部门完成商务中心区扩编增容,为商务中心区备足发展空间。相关部门要加快商务中心区内道路、供电、供排水、供热、供气、通信、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加强绿化亮化工程、公园广场、公共交通、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运行维护管理水平。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宣传商务中心区建设管理政策,搞好商务信息服务,全力打造商务中心区综合服务平台。
(五)加大扶持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大力发展注册经济,做好区域内法人企业的排查入库和区域外服务业企业向商务中心区迁移注册工作,做到应入尽入,最大可能增加商务中心区内服务业企业个数,特别是规模以上重点纳税服务业企业个数,培育商务中心区纳税主体。一是凡入驻企业,必须在市商务中心区注册为独立法人公司经营。二是鼓励商务中心区以外的服务业企业迁入商务中心区,并注册公司经营。对新入驻商务中心区的“四上”服务业企业或个体户培育发展为公司经营的“四上”服务业企业,奖励1万元(从商务中心区建设专项资金中支付),作为其统计数据直报联网建设补助资金。三是支持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依托特色产业在商务中心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公司进行经营,纳入商务中心区基本单位名录库(此项工作纳入商务中心区建设考核内容),投资、产值、税收等各项经济数据在乡镇考核时仍计入企业原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四是对在城区开发房产、商业综合体和在全市辖区内建设路桥、水电气、热管网、通信、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和各类国资项目,相关开发建设企业必须在商务中心区内注册公司经营管理,纳入商务中心区基本单位名录库,保证税款缴纳在本市。市发改、财政、规划、国土、住建、房管、扶贫、交通、公路、农业、水利、园林、教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积极配合,引导开发公司、施工企业做好在商务中心区注册备案工作;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注册工作由市房管、住建、国土、规划等职能单位协助办理;其他项目建设企业注册申报工作由相关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协助办理。五是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市直有关单位要积极引导各类公司、企业入驻商务中心区,培育商务中心区内的个体户发展注册为公司经营;市工商局积极做好公司注册工作,每月提供新注册企业情况;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对辖区内商户企业全面普查、随时掌握已注册公司企业情况、及时收集统计上报,纳入商务中心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确保商务中心区内注册企业缴纳税款全部计入税收收入考核评定数额;市国税局、地税局要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晋级”税收指标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市商务中心区建设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作用,坚持工作例会制度和督导通报制度,切实解决商务中心区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统筹推进。建立市商务中心区建设发展主体责任制,加强分类指导和统筹推进,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要做好商务中心区开发建设、运行管理、发展统计、协调服务等工作,并按照《河南省“五区”统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健全统计机构,加强商务中心区发展统计数据监测体系信息化建设,配齐网络传输技术设备,做到统计手段自动化、统计流程规范化,做好商务中心区有关数据采集评估上报工作;市统计局要按照省市商务中心区考核评价体系要求,统筹各项指标数据的监测收集上报及协调上级统计部门核定工作;市金融办、人行牵头组织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原银行、平顶山银行、农发行等专业银行做好金融业存贷款余额统计上报,以及省、平顶山市金融主管部门对我市金融业相关数据的汇总核定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单位工作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形成部门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合力。
(三)全力保障。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和商务中心区发展服务中心组织机构,理顺市商务中心区与驻地街道的工作协调关系,明确和强化市商务中心区在区域规划、建设项目管理、用地管理、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国土、住建、环保、工商等部门要为商务中心区企业发展开通绿色通道,市财政要加大对市商务中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全力支持市商务中心区的发展。
(四)严格考核。市政府将市商务中心区工作纳入全市综合目标管理,市商务中心区建设指挥部负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并组织实施。同时,依据省、平顶山市对商务中心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按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市直各单位在市商务中心区内招引建设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实际利用省外境外资金额、新进商务中心区或培育发展“四上”企业个数及其缴纳税款、服务业增加值、从业人员等指标占比核定分值;对代表参加省、平顶山市重点项目观摩评比取得荣誉的项目招商服务单位和对市商务中心区年度考核取得省、平顶山市先进位次、为市商务中心区“晋级”做出贡献的单位另外加分。
附件:舞钢市商务中心区工作考核办法
2017年9月27日
附 件
舞钢市商务中心区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快我市商务中心区建设,调动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参与市商务中心区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市政府将市商务中心区建设工作纳入对全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市直各单位综合目标管理,并依据省、平顶山市商务中心区考核评价体系设置指标,制定此办法。
一、考核指标
市商务中心区建设工作基本考核指标基础分值设定为10分。
考核主要内容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市直各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年度内在商务中心区招商引资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发展培育注册服务业法人企业情况、相关服务业企业年度实现增加值、税收、从业人员等情况。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引导迁移进入市商务中心区注册的服务业企业各项数据仍计入原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考核。
二、考核办法
(一)对招引商贸物流、酒店超市、城建楼宇、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项目,并按规定上报有关统计资料信息的单位,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每完成5000万元,计0.5分,最高不超过3分。
(二)对完成1个在市商务中心区内新招引或发展培育注册服务业法人企业的单位计0.5分,所招引或发展培育注册服务业法人企业为“四上”企业的单位计2分。
(三)对新招引或者发展培育注册为公司的企业(交通运输物流、车辆交易销售公司、电子商务、乡镇板块经济总部、城区内房地产开发和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企业),全市各类国资项目施工企业、批零贸易、住宿餐饮服务业及其他各类纳入市商务中心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公司企业,按缴纳税款每30万计1分核定分值的单位予以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四)新引进或发展培育注册在商务中心区内的企业项目,服务业增加值、从业人员指标按省、市对考核评价体系权值占比分别核定分值的单位予以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五)对参加省、平顶山市重点项目观摩评比争得荣誉的项目招商服务单位每次奖1分;对的单位予以加分商务中心区年度考核取得省、平顶山市先进位次、为市商务中心区“晋级”有功单位分别奖1-3分。
(六)实际利用省外、境外资金分值,由市招商选资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商务局、招商局共同组织考核认定,相关单位分别奖1-2分。
三、组织实施
此项工作由市商务中心区建设指挥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