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WG001-0201-2018-00007 | 发布日期 | 2018-09-20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舞政〔2018〕22号
舞钢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13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31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平政〔2018〕19号)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政府决定对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市安监局;副市长杨书山协助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工不变。
二、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