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WG001-0202-2015-00046 | 发布日期 | 2015-07-03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钢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舞政办〔2015〕49号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舞钢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慧基能源公司、平燃公司:
《舞钢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6月17日
舞钢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油气长输管道的运行安全,有效防止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和平顶山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紧急通知》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5月30日至8月31日开展全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标本兼治、急则治标、缓则治本”的总体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解决城乡人民密集场所占压等重大隐患为切入点,以打击影响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为抓手,彻底整改排查油气长输管道隐患,切实防止形成新的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时间步骤
专项整治自5月30日起至8月31日结束。分为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30日至6月3日):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舞钢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召开相关单位及管道运营企业参加的动员会议,认真贯彻部署好这项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4日至6月21日):由河南慧基能源公司、平燃公司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要求,对辖区内油气长输管道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能就地解决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就地解决,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促检查阶段(6月22日至6月28日):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到隐患排查现场实地勘察,全面掌握存在问题及自纠情况,尤其对企业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进行收集、综合和整理。
(四)整改阶段(6月29日至8月20日):整改分为三个层次同时进行。一是管道运营企业要拿出整改方案,对照整改方案认真整改,对自身能解决的问题,企业要不等不靠自我克服解决。二是对企业不能解决但市政府可以解决的问题,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协调解决。三是需平顶山市协调解决的问题,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积极向平顶山市汇报,协调解决。经过三级共同努力,把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五)总结督导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全面总结这次专项整治经验成果,进一步查找不足和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报告,迎接平顶山市政府组织的专项督导。
三、工作要求
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管道运营企业要认真做好自查,对现有的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一)分类分级管理。在全面、深入、细致排查的基础上,管输企业要对上报的安全隐患,按照国务院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参考标准》和《油气管线交叉跨越分类表》、《油气管线占压分类表》、《油气管线安全间距不足分类表》进行重新分类分级。对重大隐患不能直接认定或者存在异议的,由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或者邀请有关专家论证确认。
(二)“一患一策”。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管道企业做好对接,针对每个安全隐患的实际情况,按照“三方确认”、“六落实”的要求,完善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并且“一患一档”建立隐患整改台帐。
(三)督办查办。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依据隐患整治难易程度和企业提交的治理方案,尽快制定督查检查具体办法。采取挂牌督办、媒体公示、明确相关部门包办、专家评估、通报批评、约谈诫勉和交有关部门依法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及企业将所排查隐患逐一限期整治到位。
(四)“一患一销”。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治完成后,重大隐患由市政府组织验收,一般隐患由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验收。重大隐患要委托有相应资质机构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验收合格后报督办机构撤销挂牌督办。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除继续整改外,要深刻分析逾期原因,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防止形成新的隐患。严把项目审批关,防止新建居民区等项目对已建成油气长输管道形成占压。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油气管道,要加强监管,跟踪检查,防止前清后占,反复占压;管道企业要加大巡回检查,发现占压情况,依法提请市政府和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及时消除。要依法强化第三方施工监管,完善施工审批制度,加强地面开挖和地下施工的全过程管理。
(六)打非治违。继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等破坏和损害油气管道安全及其他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格落实有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从严从重打击先清后占、盲目施工等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乱建乱挖乱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油气输送管道安全平稳运行。
(七)应急处置。各相关单位、各管道运营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建立政企联动机制。管道运营企业要建立健全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增强预案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合理性;要积极主动与市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强化与政府的应急联动配合。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定点联系、部门对接等制度,强化与企业沟通交流,形成合力,确保事故发生后能有序处置、有效处置、安全处置。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为加快推进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舞钢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闫广甫同志任组长,市发改委主任张松林同志、市安监局局长卜蕴杰同志任副组长,从发改委、安监局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统筹组织,协调督查长输管道隐患整治工作。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有关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隐患整改措施和方案,对所有隐患实施逐条逐处整改销项。对于本企业能够自行解决的隐患,要落实责任单位、资金和措施,加快整改进度,同时要加强管道风险评估和检验检测,保证所属管道本质安全;对于需要政府协调支持解决、必须改线或拆除占压物等隐患,要逐项说明具体情况,及时报告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
(三)强化相关部门安全保护职责。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明确本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积极推动工作落实。要充分用好法律手段,对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在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管道超期未检等行为要依法严管重罚、上限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在油气输送管道周边经营相关业务,安全管理粗放、隐患突出、事故频发而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企业,视情节给予资质降级、纳入企业安全“黑名单”、取消相关经营范围等处罚。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帮助企业加快需要政企协调解决的隐患整改工作进度。
(四)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单位、管道运营企业要切实建立有关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动态,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平台,广泛宣传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应急防护知识。
(五)强化督查暗访,确保取得实效。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领域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督查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建立完善制度化、常态化的暗查暗访机制,对油气输送管道领域 “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整治深入开展暗查暗访,对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不力、不彻底、进展缓慢,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以及先清后占、隐患重复出现的地区和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