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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发文日期 2021-11-19 有效性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成文日期 1754-01-01 12:00:00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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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条件

发布日期:2021-11-19 来源: 浏览次数:


行政复议申请条件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