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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00wgs-00000-2022-00027 发文日期 2022-11-18 有效性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成文日期 2022-11-18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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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舞钢市2022-2023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舞钢市2022-2023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0月19日             

 

 

舞钢市2022-2023年度受灾困难群众

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妥善解决其生产、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按照《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应急函202210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救助、灾民自救”的工作方针,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依法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乡镇(街道)具体负责以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分级管理,明确目标,责任到人

采取现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为辅,现金和实物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模式。要保障重点,核准对象,根据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不得用于工作经费和恢复生产。

三、工作目标

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对全市受灾困难群众实施款物等基本生活救助,确保2023120日前将救灾款物全部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四、基本灾情

(一)我市总体灾情。共涉及8个乡镇(街道),受灾人口共计134927人,经济损失9110.57万元。其中,农作物受灾面积10811.4公顷。

(二)灾情主要特点。年以夏秋季旱灾为主。2022年6月以来我市出现多轮高温天气,6月中下旬出现近年来罕见的持续高温天气,舞钢国家气象观测站6月日最高气温≥35℃的共有24天,日最高气温≥37℃的共有14天,日最高气温≥40℃的共有3天7月日最高气温≥35℃的共有15天,日最高气温≥37℃的有3天,7月平均气温28.7℃,比标准气候值高1.2℃,月最高气温37.3℃8月高温酷热天气持续,8月2日至8日连续7天日最高气温≥35℃,8月11日至15日连续5天日最高气温≥37℃给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困难。

五、救助范围

重点关注受灾的农作物绝收户和受灾的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

、救助标准

按照“人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且户均不高于2000元”的基本标准实施救助。根据“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按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致贫返贫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脱贫户、受灾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散居儿童、留守老人、优抚对象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并视情提高救助标准,重点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救助资金超过2000元的要附注说明。

、救助程序

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

(一)户报。受灾群众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名。

(二)村评。村(居)民委员会收到农户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后,对申请或提名对象,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决定,对民主评议结果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救助对象,并上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乡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村(居)民委员会的申报材料后,及时完成审核上报工作。

(四)县定。市应急管理部门收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材料后,及时进行复核和审批,并按照我市制定的救助工作方案,通知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救助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号码等信息必须与上报材料相一致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舞钢市2022—2023年度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乡村振兴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由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处理冬春救助各项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抓好政策宣传、信息报送和相关后勤保障等工作。乡镇(街道)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突出重点,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强化监管,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采取乡镇(街道)干部包村组,村组干部包农户的办法,层层建立责任制,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要指导受灾村庄和村两委人员加大冬春救助政策宣传解释力度,消除基层顾虑,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将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受灾群众心中。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为冬春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各成员单位要把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列为当前重点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冬春救助工作任务。市纪委监委、财政审计单位要加大监督力度,对资金分配、物资采购、款物使用和发放等开展监督。坚决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贪污救助资金等行为;坚决查处虚报冒领、私分救灾款等行为;坚决防止优亲厚友、平均分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确保工作运行的同时及时跟进监管。各有关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对冬春救助对象及救助款物的来源、数量、去向进行公示。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从2023130日起,适时对各有关乡镇(街道)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有关乡镇(街道)也要对各村(社区)的救助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凡是挪用、贪污、挤占救助款物的,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