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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不成引发纠纷 庭前调解当庭退还

发布日期:2021-02-05 来源: 浏览次数:

2021年2月2日上午,舞钢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团队顺利调解二起因返还彩礼引发的纠纷。承办法官在了解基本案情后,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退还调解书确认的返还内容,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刘某某与被告王某某于2019年10月通过媒人介绍认识,刘某某先后给付88000元彩礼和三金,2020年10月2日双方办理登记结婚。后因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刘某某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某离婚、返还彩礼及三金。 

原告孙某某与被告李某某2020年10月份经媒人介绍认识,孙某某向李某某给付彩礼100000元和三金,被告李某某推脱不办理结婚登记,后因结婚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孙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就三金。 

二起案件均定于2021年2月2日上午开庭,因当事人家属众多,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先是引导当事人家属有序、克制、理性发表意见,同时认真听取原被告双方对彩礼返还问题的陈述及意见,分别向当事人释明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经过承办的耐心调解,最大程度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退还调解书确定的彩礼。至此,这两起彩礼引发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