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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实验高中 关于师德考核制度具体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2-03-01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建立健全师德考核制度,制定师德考核具体实施办法,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根据上级活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建立师德考核监督队伍,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政策的制定、检查、督促工作,全校上下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长:郭瑞宾

副组长:李会华   邬源渊

 员:彭金栋   徐志云   徐军峰   宋如召  

    刘雪琴

二、建立健全师德奖惩机制

(一)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关系教师职业发展的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二)根据学校有关文件,把教书育人工作作为教师考核的内容之一,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职务评聘和评优评先的依据,每年度进行一次“师德师风建设标兵”和“教书育人先进集体”的评选与表彰。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师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以及报考研究生、出国留学、出国考察等方面予以必要的限制、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甚至清除出教师队伍。

1.在学生中公开散布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或在学生中公开散布反对改革开放总方针的言论,引起学生思想混乱者。

2.思想道德品质和文明素养较差,不能为人师表,造成不良影响者。

3.对教学不负责任,备课不认真,讲课敷衍了事,造成不良影响者。

4.在教学中不能严格要求学生,考试时姑息迁就,纵容学生作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