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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机械电子科技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2-09-01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利于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平顶山市机械电子科技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平顶山市机械电子科技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平顶山市机械电子科技学校

第二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中专

第五条  河南省招生代码:441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我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招生中的重大事项,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七条  我校纪检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八条  我校2022年招生计划为111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序号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

计划类别

学制

收费标准

计划数

1

660103

数控技术应用

“3+2”大专

5

免学费

25

2

710201

计算机应用

“3+2”大专

5

免学费

25

3

710201

计算机应用

大中专

1

免学费

30

4

610102

作物生产技术

大中专

1

免学费

30

5

660108

模具制造技术

小中专

3

免学费

50

6

660103

数控技术应用

小中专

3

免学费

50

7

660303

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

小中专

3

免学费

50

8

660306

智能化生产线安装与运维

小中专

3

免学费

50

9

710201

计算机应用

小中专

3

免学费

150

10

610102

作物生产技术

小中专

3

免学费

50

11

770101

幼儿保育

小中专

3

免学费

300

12

750201

音乐表演

小中专

3

免学费

200

13

750107

绘画

小中专

3

免学费

100








合  计

1110

 

第五章  招生对象和范围及录取办法

第九条  招生对象。重点是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继续招收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复员军人、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以及返乡农民工和进城务工农民工等人员。所招新生根据不同对象实行不同教学形式和学制:初中毕业生仍实行三年全日制教学形式(两年在校学习,一年岗位实习),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年学制(半年在校学习,半年岗位实习),招收高中毕业生要单独编班,注册学籍时必须持高中毕业证书及同等学力证明。“3+2”大专与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联合办学,实行分段培养。

第十条    招生范围。所有招生计划类别面向全省招生,外省户籍学生报考我校需符合《河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规定条件,在我省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的子女参加报考我校的,父母一方须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

第十一条  录取办法。实行志愿录取和自主录取原则。应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后,填报我校的学生按照志愿依据中招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没有填报我校志愿也没有被普高录取的学生或其他人员,可直接到我校报名,由学校自主录取,采取文化课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3+2”大专录取依据中招考试成绩按照河南省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依据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录入到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

2.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